全国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名单(2021.10.26),共287个!累计撤销6个!
来源: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官网
[编者按]
自1996年我国开办和实施法律硕士教育以来,截止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11次授权审批工作设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共计186个。此后教育部实施学位授权制度改革,对学位授权点进行动态调整和合格评估。
2014年,首次开展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撤销法律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
2015年,经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
2016年,经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14个。
2017年,经授权审核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1个;经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撤销1个。
2018年,经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撤销1个。
2019年,经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增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
2020年,经授权审核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个;经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撤销1个;2020年,经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撤销2个。
截至2021年10月统计,全国现共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87个。
1997年 第二批(5)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1998年 第三批(9)复旦大学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湘潭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
1999年 第四批(6)清华大学辽宁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
2003年 第五批(1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组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河南大学烟台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湖南大学海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
2004年 第六批(11)中央财经大学河北大学内蒙古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福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2017年并入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2007年 第七批(30)中国海洋大学华侨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东南大学暨南大学中南大学青海民族学院(2009年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青岛大学西北大学新疆大学广东商学院(2013年更名为广州财经大学)重庆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上海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南昌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北方工业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宁波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深圳大学
2020年4月1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2014年启动,截至2018年11月,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完成自我评估。2019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根据该通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合格”且未被抽评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6个,名单从略;接受抽评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3个,名单从略,其中“限期整改”1个:华侨大学。
2009年 第八批(35)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山西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长春税务学院(2010年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更名为贵州民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扬州大学甘肃政法学院(2019年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20年动态调整撤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0年 第九批(1)2014年专项评估(撤销1)河海大学(2014年专项评估撤销)2016年3月1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撤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名单如下:河海大学
2011年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政法学院
2014年 授权审核(增列68)本次专业学位授权审核方式改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自主设置高校自行评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2014年5月2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8个,名单如下:北京联合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商业大学河北联合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燕山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大连海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江苏师范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长江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商学院广州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师范学院(2018年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泸州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18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专项评估主动放弃授权,2018年动态调整撤销)中国传媒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天津大学东北大学(2017年动态调整撤销)东北林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西南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外交学院河北科技大学江苏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南华大学重庆工商大学
2019年5月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9〕15号),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名单如下:中国农业大学限期整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名单如下:中国传媒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南宁师范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兰州理工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2021年10月2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1〕19号),继续授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名单如下:中国传媒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南宁师范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兰州理工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2015年 动态调整(增列2)2015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5〕41号),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名单如下:安徽工业大学汕头大学2020年4月1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0〕8号),专项评估结果合格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名单如下:安徽工业大学汕头大学
2016年 动态调整(增列14)2020年 专项评估(撤销2)2016年9月2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6〕23号),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名单如下:辽宁科技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淮北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河南工业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武汉工程大学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四川理工学院(2018年更名为四川轻化工大学)西华大学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4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1〕2号),撤销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名单如下:长春工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
2017年 动态调整(撤销1 增列2)授权审核(增列41)2018年2月27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3号),撤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名单如下:撤销:东北大学(2014年授权)增列:北京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9号),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1个,名单如下: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中国计量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赣南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建筑大学中原工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湖北师范大学三峡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贵州师范大学西安工程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
2018年 动态调整(撤销1 增列5)2019年5月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8号),撤销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名单如下: 撤销: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授权)增列: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华大学 景德镇陶瓷大学 湖北大学
2019年 动态调整(增列3)2020年3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0〕3号),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名单如下:增列:河北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2020年 授权审核(增列38)动态调整(撤销1 增列2)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1〕13号),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个,名单如下:北京建筑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天津外国语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常州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阜阳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集美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聊城大学山东工商学院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南阳师范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武汉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民族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西南林业大学西藏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财经大学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兰州财经大学喀什大学伊犁师范大学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21〕15号),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撤销1个,名单如下:增列:南方医科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撤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截至目前(2021年10月26日)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华北地区59个、东北地区23个、华东地区83个、华中地区57个、西南地区36个、西北地区29个。有10个以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为:北京31个,江苏、山东、四川各16个,湖北15个,上海、陕西各13个,湖南、浙江、广东、河北、河南各12个,江西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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