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
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综合考核名单
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考生报考基本流程:
阅读招生章程—>网上报名—>缴交招生考试费—>寄送报名材料—>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15:00至11月14日9:00(逾期不予补报)
硕博连读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6日9:00至11月14日11月14日9:00(逾期不予补报)
(实行“申请-考核”招生单位的报名截止时间以各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部分单位的截止时间早于学校的统一报名时间)
2. 报名网址: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DcrRegistered.html (注册网址)
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 (注册后登录网址)
3. 报名对象:所有考生,包括公开招考(申请-考核、统一考试)、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等攻读方式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4. 注意事项:
(1)网报系统公布的各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使用情况是考生选择报考的重要参考。
考生需注意以下情况:部分导师已招收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已无公开招考计划;部分单位以导师组招生,择优录取后再确定导师;部分单位不招收或限制招收在职考生等等。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向报考单位充分了解拟报读导师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和招生需求后,再进行报名。
(2)网报期间,考生可凭本人通过注册获取的用户名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考生注册时填写的邮箱),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保存。报名信息须经提交后方为有效。提交后的报名信息,系统不再允许更改,如填写错误确须更改,请在系统上提交更改申请,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修改信息,修改后请考生再次提交。网上报名截止前2小时内,不再受理考生的信息修改申请。往年曾网上注册并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必须重新注册,并使用新注册的账号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使用往年账号登录报名无效。
(3)网报过程中,考生须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切勿P图,必须为素颜照片。照片的具体要求如下:
A. 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数码照片,背景无边框。
B. 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红色上衣。
C. 人像清晰,脸部无局部亮度,常戴眼镜的人应配戴眼镜。
D. 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100KB以内,宽度90-480像素之间且小于高度,高度100-720像素之间。
考生在博士报名网上填报及上传的信息在录取后将直接进入教育部学信网。考生本人须对填报信息负责,特别是身份证号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信息请准确填写。因本人信息填报或上传错误、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填报虚假信息、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考试)或录取、上报学信网的数据无法通过校验、学信网学籍无法注册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每年均有博士考生因身份证号填写错误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注册学籍!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中山大学法学院关于公示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结果的通知
中山大学法学院关于公示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结果的通知
中山大学法学院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缴纳报考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生考试费120元/人(不含网银手续费),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9:00。具体办法如下:
1.网报信息提交后,请考生在网报系统内点击“网上缴费”功能, 进入中山大学高校网银平台,按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招生考试费。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缴费或以邮局汇款方式缴费。(注意:缴费完成时,请不要手动关闭银行页面,稍等片刻,待银行页面自动关闭后,缴费信息才能自动返回到报名系统中,报名系统方显示缴费成功。)
2.考生可通过网报系统的“是否缴费”信息栏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均显示为“是”,否则均为“否”。
3.未能按时、按要求缴纳招生考试费者,报名信息无效。
4.招生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5.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此处不交费。
三、寄送报名材料
各招生单位通讯地址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讯录》。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考材料按各招生单位要求寄送到各报考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逾期不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名无效。报考材料寄送要求如下:
1.报考“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考生请按相关单位招生简章要求寄送材料,部分“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截止接收报考材料的时间早于学校统一要求的时间,请以该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要求为准。
2.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考生请将以下报考材料按要求于2022年11月20日前寄(送)达至报考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1)中山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网报系统下载表格);
(3)体格检查表(网报系统下载表格,自行体检);
(4)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网报系统下载表格);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应届本科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往届生的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直接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无需提供);有代表性学术成果的考生,请提供相关证明;
(7)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按《中山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提交其他材料;
(8)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考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以及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等详细材料。
上述材料须按序排列,一并寄送。信封左下角请注明“博士报名”字样。
四、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工作将由校内各招生单位在确认准考前进行。网报成功、按要求缴纳了招生考试费、寄送的报考材料齐全并通过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者,其网报系统“是否准考”信息栏才会显示为“是”,方可进入后续流程。如需了解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进程,请咨询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讯录》。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准考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在“打印准考证”处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无需加盖公章,须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同时使用。
报考“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准考考生请与招生单位联系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由各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试
2023年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证件参加考试。
报考“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考生请按报考单位招生简章的要求到规定地点按时参加考核。
七、其他事宜
通过准考的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按各招生单位要求上报个人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遵守各级各类防疫要求。
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告、通知等将通过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zsw/doctor)予以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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