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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23年度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学术之路 2023-03-25

来源:中国法学网

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Law,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下属的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的机构。本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较为悠久的研究所之一。全所现有编制120个,下设办公室、科研处、人事处3个职能部门,和14个研究室、2个编辑部、1个图书馆,管理全国性学术社团组织——中国法律史学会。


本研究所主要从事对国家法治建设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意义问题的研究,承接中央有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研究课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社会法学、生态法学、实证法学、党内法规研究等。


本研究所与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学研究机构有着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与世界著名大学、研究机构设立有正式的交流与合作项目,接受国外学者来所做访问学者。研究所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邀请国际知名学者与会。  


本研究所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可招收全部法学二级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研究所出版的学术期刊有:《法学研究》(双月刊),《环球法律评论》(双月刊),《法律史学刊》(中国法律史学会会刊)等。出版的年度报告主要有中国法治系列蓝皮书等。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应聘科研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同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应聘信息化岗位的人员应爱岗敬业,同时具有较高的信息化办公水平。


4. 应聘科研岗位人员需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应聘信息化岗位人员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能如期毕业且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应提供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5. 身体健康。 


6.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选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政策要求。


7. 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范围、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确定。应聘人员对于本人所学专业与之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岗位职责



1.认真完成单位和部门交办的工作;


2.科研岗位人员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所级重点项目,或参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院重大、重点项目;


3.科研岗位人员每年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学术论文等研究成果的发表与出版;


4.信息化岗位人员能够承担网站的建设和维护、网站内容的编辑和信息发布、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摄影摄像及素材类短视频的剪辑及包装等工作,能熟练运用Photoshop、Adobe等软件。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及接受报名


受理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3年3月6日。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经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科研岗位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岗位应聘者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前3名进入业务考察环节。前3名中,如有面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业务考察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业务考察。


信息化岗位人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前5名进入业务考察环节。前5名中,如有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业务考察环节。


(四)业务考察


所学术委员会和聘用委员会共同召开会议对应聘者进行业务考察,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等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如获得2/3以上赞成票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得票最高者进入实习程序。业务考察成绩并列第1者,一并进入实习环节。


(五)实习


安排进行不少于2周的实习,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体检


实习合格者,按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七)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八)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引进人选


经考试、业务考察、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环节后,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引进人选。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经研究后,可视情况从该岗位业务考察获得2/3以上赞成票人员中,按得票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取消该岗位招聘。


如因疫情影响,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以上先后顺序。


(九)公示


在发布招聘公告渠道对拟引进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备案


报院人事教育局对拟引进人选的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进行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十一)办理入职手续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与拟引进人选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人员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聘网站注册个人账号并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报名。


招聘网站网址为:http://cass.gjzhaopin.cn/申请人须注册个人账号且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应聘人员申请表”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申请表(点击http://iolaw.cssn.cn/gg/zp/202301/t20230114_5579897.shtml跳转至中国法学网公告下载)


联系人:孙老师、逯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54222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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