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公示
根据上级第二批招生指标,法学院现开展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条件及考核选拔程序,参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网上报名时间及提交报名材料时间、复试时间及方式,以本次通知为准。2.北航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所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http://yzb.buaa.edu.cn/info/1036/2772.htm)考生请于2023年4月23日12:00—4月25日1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博士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只有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交费成功的考生才会出现在学院的报考库里。网上报名后,应按时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纸质版材料转换成电子版形式(分类合成为PDF文件)于2023年4月25日24:00之前发送邮箱bhfxyyz@126.com。(1)申请材料中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2023年专家推荐书》(两份)、《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仅供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使用)现实表现样式表》,此三份材料请独立装订,勿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2)所有材料扫描清晰;对于暂时无法提供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考生须提交个人情况说明并做出符合复试要求的承诺,待复试结束后补交,未提交者拟录取资格无效。对应材料的原件纸版材料在入学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再次审核材料与本人实际是否相符合,凡未提交或不符者拟录取资格无效。学院可对审核材料存疑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核查。所有资格审查须在复试前完成,核查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复试方式等,学院会及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邮箱及电话畅通(邮箱及电话以报名时所填写为准),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的严重后果,考生自负。联系电话:010-82316137(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联系邮箱:bhfxyyz@126.com。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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