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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裕知产学堂】技术秘密与专利的区别?

2017-07-05 汇裕律所知识产权 知产视界

        近期汇裕律所一位客户深陷侵犯技术秘密法律纠纷,那么他十分疑惑,到底技术秘密与专利的区别在哪里?大家都知道专利是的本质是“公开换保护”,那么对于企业而言,核心技术是严密保护好呢,还是申请专利公开技术?

    

 那就由本期【汇裕知产学堂】老师,汇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知识产权律师韩雪松为您简述技术秘密与专利的区别,以及企业在保护技术秘密与申请专利时的一些通常做法,希望对于广大企业有所帮助!


     

         技术秘密与专利同属知识产权领域范围,有许多相同的地方,但也有区别。

        (1)技术秘密保护要比专利制度保护范围大,凡是能够用专利制度保护的技术都可采用技术秘密制度来保护,专利制度不能保护和不需要保护的技术。


如“可口可乐”的配方

“同仁堂”中成药的配方

瑞士手表的装配工艺等,均采用了技术秘密的方式进行了保护。

     

       (2)专利制度不能脱离技术秘密制度独立存在,如在专利申请之前不采取保密措施,发明创造有可能泄密公开而丧失新颖性从而不能得到专利保护。发明创造从开发到专利申请、授权专利权时间跨度可能很长,这段时间也需要技术秘密保护。一些不在专利中公开的技术、阶段性的技术成果以及技术资料都可以采取技术秘密保护,作为专利技术的补充。反之,技术秘密可以脱离专利而独立存在。

      

      (3)技术秘密的保护更需要借助持有人自身的力量,从内部人员、制度、管理上控制;专利则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当然,技术秘密的保护目前已经逐步纳入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范围,窃取技术秘密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也要判刑。


        (4)技术秘密是不公开的技术,只要技术不被公开,企业对技术就有长期控制和垄断的权利,特别是对技术难度大,其他企业和个人在短期内不能开发出来的技术保护更有力。专利是公开的技术,所有人不能限制他人研究和模仿,其保护期也有限。

        (5)不同的持有人持有的相同的技术秘密时,持有人都享有相同的利益,相互不能排除其他人开发同样的技术,享有相同的权利。同时也不能排除他人通过对技术秘密控制人的产品行“反向工程”,得到这项技术;而专利权人则有绝对的排他权。也就是说,上述技术秘密的持有人有一方申请专利了,技术秘密就变成公开的技术,就得到了排他权,可以限制另一方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编辑整理:上海汇裕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部 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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