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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博士女厅官五年内两次被举报论文抄袭,期间被提拔为省高院副院长

爺叔語錄 2024年07月17日 14:53 浙江
2024年7月4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发布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董岚,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然而,公示期间,网络上迅速出现了一则引人关注的举报信息,指控董岚的博士论文存在严重抄袭嫌疑。
这已是董岚第二次被举报涉嫌论文抄袭。早在2019年6月,有人便公开举报董岚博士论文的抄袭问题。
当时,被涉及到的湖南大学,迅速作出反应,于同年7月3日发表声明称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彼时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称,如构成学术不端,则零容忍,董岚虽系在职官员,但校方不会区别对待。
然而直至今日,已经过去了五年时间,湖南大学仍未公布任何调查结果。
不但举报无果,这期间董岚还升官了,2022年5月,董岚被提拔为湖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这不禁让人对学术监督的效率与透明度产生疑问。”该举报人7月11日对记者说。
公开报道显示,董岚被举报抄袭的博士学位论文题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
举报者称,这篇论文大量抄袭了同一届湖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黎石秋的博士学位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问题研究》。此外,举报还称,黎石秋的博士学位论文也是抄袭约半。
据查询,黎石秋的博士论文提交日期为2007年3月10日,答辩日期为2007年6月7日,导师为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答辩委员会主席为教授刘定华。
而董岚的博士论文提交日期为2007年10月16日,答辩日期为2007年12月13日,导师为刘定华,答辩委员会主席为王全兴。
也就是说,董岚的论文提交和答辩都比黎石秋晚几个月,两人的导师分别为对方的答辩委员会主席。
据举报内容透露,中国知网提供的电子版论文检测结果显示,董岚这篇长达13万字的博士论文中,涉嫌抄袭的文字量高达6万余字,总文字复制比达到了44.7%。
进一步分析指出,若排除中英文摘要部分,正文的实际复制比更是超过了50%。其中有两个章节的复制比达到了82%和75%。
针对举报人的最新公开举报,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工作人员7月11日回应,表示已收到关于董岚的相关举报情况,并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登记和处理,同时已将此事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查核。
该工作人员还强调,如果调查结果能在公示结束前出炉,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后续处理;反之,若公示期内未能获得明确结论,则此次(任职)公示将予以暂缓。
与此同时,记者也联系了发起这两次举报的实名举报人——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博士后、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术打假是我的业余爱好。”吴丹红曾这样介绍自己。
7月11日,吴丹红向记者讲述,他当年作为律师在湖南工作生活期间,第一次因工作关系接触到董岚。当时董岚为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当他于2019年发现董岚博士论文的抄袭问题并举报时,其时任益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并于同年升任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五年前的举报,吴丹红没有收到任何部门的回应。于是,在湖南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后,吴教授不仅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再次举报,还试图主动提供更为详尽的证据材料。
但据吴丹红反映,他在提交证据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并未为他提供明确的证据提交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举报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据相关资料,董岚,1972年10月出生,湖南衡东人,1993年6月参加工作,法学博士。
履历显示,1989年9月至1993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她在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在担任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即2003年9月至2007年12月,她在湖南大学经济学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之后,董岚历任常德市鼎城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常德市临澧县委副书记;常德市鼎城区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常德市石门县县委书记。
2014年12月,董岚又历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院长,两年后再任益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22年6月,董岚出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24年7月4日,中共湖南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董岚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她还曾担任湖南省委第十五巡视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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