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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景贤:我所接触的王洪文
我(徐景贤)和王洪文是在上海文革初期认识的,具体日子是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开始接触王洪文,感觉到他是一个复员军人的形象,他喜欢穿军装,那时是冬天,棉的军装已经洗得发白了,戴了一顶翻上去的海虎绒帽子,前面佩戴一个毛主席像章,他一口东北普通话,上海话说起来不灵光,偶尔能说出一两句,但一般都说东北普通话,还带有很重的鼻音。他说他是吉林省长春市郊区的人,他一九三五年出生,比我小两岁,童年比较苦,家里又种地,又放猪,东北的猪要放养的,要人赶,还要放马。他小学没念完,文化不是很高。小时候在吉林到处流浪,他说解放前有段时间在东北看到“老毛子”(东北人称苏联人为“老毛子”),看到他们到一个饺子摊上买饺子,没东西盛,就把帽子拿下来,叫人家把饺子往帽子里装。解放以后,一九五一年四月,十六岁的王洪文在东北参军,他老是说,我跟你们,特别是跟你老徐,不是一路的。有一次,他喝醉了酒,紧紧地抓住我的手说:“老徐啊,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我是放猪的,我是放牛的,你是知识分子。”他是酒后吐真言,因为他心里老是感到与我不是一路人。王洪文参军后在浙江湖州二十七军军部里当通讯员,所以他当时跟原二十七军军长,内蒙军区司令尤太忠很熟,尤太忠看见他就喊“小王,小王“。后来,随二十七军到朝鲜去抗美援朝,先当警卫员,后来又当通讯员。这个人胆子很大,他说他当通讯员的时候,到前线去送信,炮火连天,跑得累了,就拉两个死人垫在屁股下面坐着,休息一会儿,然后再往前赶路。他参加过抗美援朝,是有点儿资格的,但在部队里也没有得到提拔,回国后,部队成立军乐队,他要求去,被批准了。我问他做什么?他说吹黑管。我现在看遍王洪文所有的传记,都没有这方面的记载。我说你吹黑管,怎么吹的?因为觉得他对音乐没么什么特殊爱好,他说我也不懂什么乐谱,反正在里面瞎吹吹;那时解放军戴船帽,他说自己一天到晚把帽子扔来扔去。在军乐队里,他得到一个副排级的待遇,后来就从军乐队吹黑管的位置上复员。他在部队里入党,由于没有被部队培养,所以复员到国棉十七厂当了保全工,他告诉我,当时人家都叫他们“小加油”,因为他是为各个纺车上加油。王洪文那时住在厂里的集体宿舍里,我问他礼拜天是怎么过的?他说:“啊哟,无聊,过礼拜天,我经常到市里来玩。”当时住在杨树浦的人把上海市中心叫“市里”。“回厂的时候买六瓶啤酒,左面胳肢窝夹两瓶,右面胳肢窝夹两瓶、手里再拿两瓶,拿好六瓶啤酒后,从外滩搭六路有轨电车,―面乘车,—面喝啤酒,电车‘框当’、‘框当’开到杨树浦,六瓶啤酒统统喝光。”他后来的喜好喝酒与这种习惯有关系。当时一个青工住在厂里,星期天就那么无聊地过。王洪文在厂里的工资一直比较低,后来调到保卫科才提高,一直到文化大革命也才六十八块钱,他没积蓄单身职工也没有分房子,要找对象有些困难。五十年代末期,王洪文认识了崔根娣。崔根娣是上棉十七厂托儿所的保育员,是临时工,但她的家庭条件比王洪文好,她从小被一对老工人夫妇领养,养父养母在定海路有一间不到十平方米的平房,王洪文觉得崔根娣条件不错,追求了她以后就结婚了。婚后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文革开始后,王洪文在厂里贴了四淸工作队和党委的大字报,成为上海最早的造反派之一。我在与他的接触过程中,感到他一方面批判别人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和等级观念,但是他自己又追求这些东西。刚开始穿旧棉军装,后来一夺权,就开始排场起来,一身一身地换新军装,都是向部队里去要来的,他还向部队要牛皮皮鞋,要大衣,而且一定口袋上有盖的代表干部身份的长大衣,披在肩膀上面。他对于哪一级干部可以住什么房子,用什么车,非常注意。开始说是因为安全问题,从定海路搬出来,换了几个地方。但后来他就开始追求住房了,在康平路就搬过三个地方:先是住在康平路的公寓里,康平路大院有三幢四层楼的公寓,每一层楼有两套住房,一套是办公室,一套作为居住用,一套里有两室两厅,过去是给市委常委住的。王洪文住进公寓后,看见前面有一排两层楼的花园洋房,每套洋房都有独立的院子,种着果树,很考究。这些房子过去是柯庆施,陈丕显,曹荻秋、张春桥等住的,后来马天水、王少庸等人也住在那里。王洪文感到,自己地位上升了,也搬到前面小洋房里去住了。当了中央副主席后,他又感到住在那里不够气派,又搬到一幢独立的三层楼洋房。那个洋房很考究,位于康平路大院的一角,可以从荣昌路独立进出,二楼有秘密房间,看是一面穿衣镜,打开是一个暗道,从暗道走进去,里面有几间秘密房间。一九七五年他回到上海,搬进东湖路七号,即现在东湖路、淮海路口转角的一个大院子,住下后不久,他让市委招待处写了一份报告,想把东湖电影院划进去,让自己看电影更方便一些。当时我感到这个要求太过分了,一面毛主席讲要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一面他又在不断地扩大自己的资产阶级法权。我找了一个理由,对马天水说东湖电影院是解放前就有的,在上海有很长的历史,圈进去是不是妥当?因为我提了意见,这事情才搁下来了。在上海,王洪文也喜欢喝酒。当时地方上比较严格,即使在宾馆,喝酒也要自已掏钱的,怎么办呢?他经常到部队去,专门找部队的军长、师长,副司令喝,今天找这个,明天找那个。林彪事件以后,王洪文被任命为上海警备区政委,到杭州去处理有关案件,变得更加趾高气扬,整天处在各种宴请的包围之中,我和王秀珍曾到杭州去看望他,只见他一天几顿酒,有时人喝得舌头大大的,说话也不清楚。到北京以后,由于工资没有增加,上海市委办公室主任张敬标经马天水批准,每个季度给王洪文送几十块钱,那时已经算很多了。在北京王洪文也喝酒,我看到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拿了几箱白沙酒送给他,在北京喝酒也要掏钱,结果他想出一个办法,到人民大会堂去买剩下的国宴酒。当时,国宴结束后,把瓶中剩下的干净的茅台酒并在一起,重新装瓶后内部供应,一两块钱一瓶,比较便宜,王洪文不止一次两次去买那种酒,买的次数多了以后,一些人知道了就很看不起他。据闻,王海容,唐闻生对他就很有意见:“没门。他要到我们这里来占什么便宜,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