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创:陈旭
有人问:
民法典,姓氏可以跟随母姓,结婚也可以不用给彩礼,有何看法?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这个问题啊,陈旭建议大家还是多了解一下社会规律,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阅历。我们首先要明白,世界上有很多级别高低不同,效力大小不同的,各种层次的规律。这个世界上最牛的规律是天道,任何事物,如果违背天道,都会灭亡。人类是动物的一种,也必须服从天道,如果人类的行为违背了天道,人类就会整体灭亡。那么再下来是社会规律,社会规律的等级和作用低于天道,但是同样能够决定一个国家或者民族、以及个人的生存或者灭亡。个人如果违背社会规律,就会死的很惨,这是毫无疑问的。
再下来呢,是人们的观念和习惯,任何人的行为如果违背了人们的观念和习惯,他就会在工作和生活中遭遇到很多坎坷,一辈子穷愁潦倒。有人说,龙哥,你的很多观点,就违背了大多数人的看法,你怎么没有坎坷、穷困潦倒啊?你怎么从穷人混成别墅业主了?兄弟,你有所不知,陈旭的很多观点不符合我国11亿穷人的看法,但是,我的观点跟富人阶层的观念是一致的!所以我就越来越有钱了。
那么言归正传……
法律等级低于社会规律,民法典规定结婚不要彩礼,孩子可以随女方姓,是没用的,一点用处也没有。
民法典,姓氏可以跟随母姓,结婚也可以不用给彩礼,有何看法?
民法典规定结婚不用给彩礼,你当然可以不给彩礼,但是人家姑娘也可以决定不嫁给你,是不是这个道理?
如果某个女的提出这个要求,男人不跟她结婚,这个女的怎么办?
所以在法律和人们的风俗习惯的较量上,在关键问题上,输的一定是法律。道理很简单,假设民法典规定,禁止大家吃饭,难道大家就真的不吃饭了?所以民法典在这方面,跟人们的风俗习惯较量,这就是一个非常扯淡幼稚的行为。
我们现在明白了,社会任何现象背后都有规律在控制,社会现象只是规律的表现形式,而且是比较低等的规律。
那么法律呢?
法律的等级是低于社会规律的。
其实,法律的等级甚至低于人们的观念和习惯。
非洲原始社会国家的法律跟我们亚洲国家的法律是不一样的,而我们亚洲国家的法律比起欧美国家的法律又不一样。为什么欧美的法律,跟亚洲的法律,还有非洲的法律,不一样?本质是人们进步程度不一样,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导致人们的观念有差异,这种有差异的观念,就制定了有差异的法律。法律本质上是人们思维观念的反应,有什么样的人群和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法律。
在一这个意义上,我们就知道,法律的等级低于人们的风俗习惯和观念,如果某个法律违背了人们的价值观和思维观念,就会导致这个法律名存实亡。如果这种违背大家观念的法律没有被废除,长期下去就会导致这个国家消失。所以,在法律和人们的传统思维习惯对抗的过程中,赢的一定是人们的观念。人们的观念决定了法律,有什么样的观念,就有什么样的法律,而不是法律决定的观念。如果有一个法律不合理,或者不符合人们的风俗习惯和观念,实际上这个法律是没有用的,因为人们不会遵守。
比如国民党反动派制定了很多反动的法律,但是很多革命前辈认为国民党反动派的法律是不对的。所以革命前辈就起来闹革命,把国民党反动派都给消灭了,反动派的法律当然也就消失了。
法律并不是万灵神药,遇到什么事情,用法律规定一下,就解决了,不是这么回事。例如,结婚要彩礼,孩子跟女方姓,这种事情,法律就解决了不了。道理很简单,假设男方是某公司高管,老板,高收入人士,一般女方就不会问男方要彩礼。同样的,如果女方非常富有,女方提出,孩子跟女方姓,男方多半也会同意。
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站在经济规律的角度,解决彩礼和孩子姓氏问题,那就易如反掌。
这是因为,经济规律属于社会规律的一种,经济规律的等级高于法律,所以经济规律比法律更有效。法律只是人们观念的反应,法律的等级比经济规律还要低,所以法律并非万能神药。最直接的例子,假设法律禁止大家吃饭,必然是无效的。因为人类吃饭的行为,这是生存规律,属于天道的一种。法律这种低等级的规则,在“人天生要吃饭”这种高等级的天道面前,当然毫无作用,不会有任何用处。2021年施行的新法律规定,结婚不要彩礼,孩子可以随女方姓,是没用的。文 | 陈旭(chenxusir)2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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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简介:龙大(陈旭)只用5年,从员工升到老总级,现是老板和别墅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