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士《中國中古禮律綜論》簡體本出版(附:簡體版序)
作者:高明士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年:2017-6
页数:614
定价:72.00
装帧:精装
ISBN:9787100129237
簡體版序
拙書是從禮、律角度探討中華文化的核心價值,結論是傳統有為政府於功成治定時,在古訓的指導下,必進行治禮作樂、建立法制。其運行的法則,是德主刑輔、失禮入刑;終極的理想境界,是「天下平」。典型的代表時期,即是隋唐。元人柳赟〈唐律疏義序〉說:「非常無古,非變無今。然而必擇乎唐者,以唐之揆道得其中。」其意指出「常」與「變」是古今現象,若非常、非變即無古今;要了解常、變、古、今,唐朝的法度治道最為適合。
自史遷提出「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以來,「通古今之變」已懸為史家之職責。其「通」之工夫,在於從「變」中求「常」。而求取常道紀綱,也是法界歷來所追求的目標。陳顧遠指出「法」的別義為「常」而歸於「律」,正是此意。陳氏又指出「禮」別於「儀」而歸於「法」。所以廣義而言,法也是禮,禮不能只由「儀」去追求。拙書在中古時期取禮、律為題,亦寓有此意。本書〈導論〉部分,是從法文化的發展過程中,由禮、律角度求取「常」道;其他各論,無非想由「變」中求「常」,尤其楊隋與李唐的建國。不敢說能夠充分達成此目標,但旨意在拋磚引玉,則受惠者豈止我一人而已!
拙書繁體版,在台灣是由元照出版公司出版。茲承中國政法大學趙晶先生之介,使簡體版得以在北京商務印書館出版,增廣流通,延佇教言,殊感榮幸。商務編輯部白中林先生等編輯之辛勞,於此一併申謝。
高明士謹識
2016年6月21日
目次
簡體版序/高明士
自序/高明士
導 論 中國中古的禮律——儒學的實踐
上篇 中古禮律的法制化
第一章 中古時期的制禮
前 言
第一節 先秦禮說三義
第二節 中古時期的制禮
結 語
第二章 法文化的定型——禮主刑輔原則的確立
前 言
第一節 法文化的定型——從禮刑合一到禮主刑輔
第二節 法文化定型的特質
結 語
第三章 東亞傳統法文化的理想境界——「平」
前 言
第一節 禮的身分差序
第二節 「(唐律)出入得古今之平。」
第三節 從法文化釋「平」
第四節 「平」在東亞傳統政法的運用
結 語
第四章 中古皇家宗廟的祭祀禮儀——禮律的考察
前 言
第一節 從禮制上探討宗廟祭祀的意義
第二節 從法制上探討宗廟祭祀的意義
結 語
第五章 唐代禮律規範下的婦女地位——以武則天時期為例
前 言
第一節 武則天對提高婦女地位的作為
第二節 律令規定下的婦女地位
結 語
第六章 義合與義絕——兼論唐朝律令的非血緣法制秩序
前 言
第一節 義合關係的法制化——建立非血緣關係的人倫秩序
第二節 義絕關係的法制化——終止非血緣關係的人倫秩序
第三節 義合與義絕在法制上的意義
結 語
中篇 隋唐禮制的探討
第七章 隋文帝時代的制禮作樂
前 言
第一節 代周建隋時期
第二節 平陳以後
第三節 隋文帝「不悅學、不知樂」質疑——有關隋代立國政策的辨正
結 語
第八章 隋煬帝時代的制禮作樂
前 言
第一節 制 禮
第二節 作 樂
結 語
第九章 從唐武德到貞觀禮的成立
前 言
第一節 從令典到禮典
第二節 序例禮的變遷
結 語
第十章 唐代敦煌官方的祭祀禮儀
前 言
第一節 國家禮儀概要
第二節 敦煌政府的祭祀禮儀
結 語
下篇 隋唐法制的探討
第十一章 唐律研究及其問題
前 言
第一節 唐律諸問題
第二節 法律思想問題
結 語
第十二章 唐律中的家與家長責任
前 言
第一節 家長的責任
第二節 家人共犯止坐尊長
第三節 家父長與家、國家、家天下的關係
結 語
第十三章 關於《貞觀律》中的捕亡、斷獄兩律問題
前 言
第一節 《舊唐書.刑法志》太宗朝紀事
第二節 關於敦煌文書的唐律捕亡律殘卷
結 語
第十四章 唐永徽東宮諸府職員令殘卷若干問題
前 言
第一節 唐「永徽東宮諸府職員令殘卷」名稱商榷
第二節 試釋S.3375的讀經規定
結 語
第十五章 「天聖令學」與唐宋變革
前 言
第一節 所謂「唐宋變革」
第二節 「唐宋變革」說的下限
結 語 「天聖令學」的開拓
第十六章 關於唐代《法例》書
前 言
第一節 所謂法例
第二節 關於《法例》書
第三節 日本《令集解》所見《法例》實例
結 語
結 論
附 錄
一臺灣近五十年來(1961~2008)大學文學院「法史學」研究趨勢——以碩博士論文為分析對象
二《中國中古禮律綜論》原刊論文目錄
人名索引
名詞索引
(感謝趙晶兄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