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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啟濤主編《吐魯番文獻合集·儒家經典卷》出版(附:朱雷/總序)

王啟濤/主編 中古史研究資訊 2021-10-18


書名:吐魯番文獻合集·儒家經典卷

作者:王啟濤主編

出版社:巴蜀書社

印張:43.5

字數:750

定價:800.00

出版時間:20177月第1

ISBN: 978-7-5531-0756-1

 

《吐魯番文獻合集》第一卷《儒家經典卷》內容簡介本書是《吐魯番文獻合集》的第一卷,是迄今為止最全面、系統收錄吐魯番出土儒家經典文獻並予以校注的一部總集,由此也揭開了對吐魯番出土文獻進行窮盡式整理和校注的序幕。本書上編為《吐魯番經學史》,全面回顧和總結了儒學在西域的傳播發展歷史,下編對吐魯番出土的《尚書》《詩經》《禮記》《左傳》《孝經》《論語》《爾雅》等七部經典的寫本殘捲進行了介紹性題解和精准的錄文釋讀,並將之與傳世刊本進行校勘,對寫卷中特有的字形、詞彙進行注釋。

 

作者簡介王啟濤,19656月生,四川儀隴人,教授、博士生導師,西南民族大學敦煌吐魯番文獻研究所所長,“王力語言學獎”獲得者、國家民委首屆領軍人才,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專案首席專家、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及省部級項目共12,在人民出版社、科學出版社等出版專著10部,在《中國語文》《中國史研究》《民族研究》等海內外刊物發表論文100餘篇,被《新華文摘》《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等全文轉載或摘編20餘篇,主要從事中國古典文獻學、敦煌吐魯番學研究。

 

 

·上編吐魯番經學史·

 

第一章  古代吐魯番經學繁盛的原因(3)

一、古代吐魯番的漢族移民(5)

二、古代吐魯番的漢文化及其河西因素(29)

三、古代吐魯番的漢文化及其北魏因素(53)

四、教育的原因(72)

五、從墓誌、蒙書和人名、地名看高昌國與唐西州時期人們的

經學素養(79)

 

第二章  儒家經典在吐魯番的傳播(91)

一、《尚書》在古代吐魯番的傳播(91)

二、《詩經》在古代吐魯番的傳播(96)

(一)《詩》的傳播得益於其教材性質(96)

(二)《詩》在吐魯番的推廣還有其政治引導功能(101)

(三)《毛詩》在吐魯番的傳播歸功於北魏(107)

(四)《毛詩鄭箋》爲何如此受推崇(110)

三、《禮》在古代吐魯番的傳播(112)

四、《春秋》在古代吐魯番的傳播(116)

五、《論語》在古代吐魯番的傳播(118)

六、《孝經》在古代吐魯番的傳播(153)

七、《爾雅》在古代吐魯番的傳播(172)

 

·下編吐魯番出土儒家經典校注·

 

一、《尚書》卷(177)

(一)寫本統計(177)

(二)録文及校注(178)

1.黄文弼掘《尚書·大禹謨》(《吐鲁番考古記》圖版一、圖2(178)

2.Ch3698T 1315)《尚書·大禹謨》(179)

3.72TAM17916/1b+72TAM17916/2b+72TAM17916/3b+

72TAM17916/4b+72TAM17916/5b+72TAM17916/6b+

72TAM17916/7b)唐寫《尚書》孔氏傳《禹貢》《甘誓》(3-364365(181)

4.大谷8089《尚書·太甲上》(185)

5.OR8212/1044Toy...01k+OR8212/1045(Toy...01i)唐寫《尚書·説命中》(沙2-39

(186)

6.OR8212/1045ToyⅣⅲ01ⅰ)唐寫《尚書·説命中》(二)(沙2-39

(187)

7.OR8212/630Toy044)唐寫《尚書·吕刑》(沙1-173(188)

8.OR8212/631Toy...03f)唐寫《尚書·文侯之命》(沙1-175

(190)

(三)研究文獻(191)

 

二、《詩經》卷(194)

(一)寫卷統計(194)

(二)録文及校注(195)

1.66TAM594/1(a)古寫本《毛詩·關雎序》(1-25(195)

2.73TAM52433/4-1,33/4-2義熙寫本《毛詩鄭箋》殘卷(一)《周南·關

雎序》、(二)《鄭風·將仲子》(1-137(197)

3.TT   D54德國藏吐魯番唐寫本《毛詩正義·邶風·谷風、式微》(199)

4.黄文弼掘古寫本《毛詩·邶風》(《旄丘》《簡兮》《泉水》)(《吐魯番考古記》

圖版一、圖1(202)

5.Ch121(T II T1221)《毛詩·小雅·采薇~出車》(208)

6.73TAM52433/1-2+73TAM52433/2-2+73TAM52433/2-1+73TA

M52433/1-1+73TAM52433/3a)義熙寫本《毛詩鄭箋》殘卷(三)

《小雅·湛露、彤弓、菁菁者莪、六月》(1-138~142(209)

7.大谷8112v唐寫本白文《詩·小雅·采芑》殘片(221)

8.大谷10357AV《毛詩·小雅·十月之交》正義斷片(第四卷圖版六二)

(222)

9.大谷4848《毛詩鄭箋·小雅·谷風》殘篇(223)

10.大谷3326《毛詩·谷風·四月、北山》書寫斷片(223)

11.Ch2254r(TIIT2040)古寫本《詩·小雅·采緑、黍苗、隰桑》(225)

12.OR8212/1592背《詩經》殘文(沙2-232(226)

13.2006TSYIM42-1+2006TSYIM42-2+2006TSYIM42-4古寫本

《詩·大雅·蕩之什·抑、桑柔、雲漢》(榮186189190(228)

14.大谷8109A)唐寫本《詩·周頌·酌篇》(毛傳、鄭箋)殘片(吐峪溝)

(238)

15.甘肅省博物館藏《詩經》殘片(239)

16.LM20-1504-472《毛詩·小雅·谷风》(240)

(三)研究文獻(240)

 

三、《禮記》卷(243)

(一)寫卷統計(243)

(二)録文及校注(243)

1.大谷4849《禮記·曲禮上》(鄭玄注)殘片(243)

2.73TAM22254/1b+73TAM22254/2b),54/3b+73TAM22254/4b,

54/5b+73TAM22254/6b+73TAM22254/7b,54/8b+

73TAM22254/9b+73TAM22254/10b+73TAM22254/11b+

73TAM22254/12b)唐寫《禮記》鄭氏注《檀弓》下殘卷(3-379~382

(244)

3.Дx16721+16839+16884《禮記·坊記》(鄭注)(252)

4.Ch2068T D61)《禮記·坊記》鄭玄注(255)

(三)研究文獻(257)

 

四、《春秋》卷(258)

(一)寫卷統計(258)

(二)録文及校注(259)

1.大谷4389《左傳·成公十六年》杜預集解殘片(259)

2.大谷8090《春秋左氏傳·成公十七年》杜預集解斷片(260)

3.OR8212/517LM..02晉寫《春秋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春》殘頁(沙1-51

(261)

4.OR8212/1355Toy..019)印本《春秋左傳正義·昭公元年》殘片

(沙2-145(261)

5.東京書道博物館藏六朝寫本《春秋左氏傳·昭公七年》注殘片(262)

6.OR8212/511 LMⅠⅰ016晉寫《春秋左傳·昭公八年四月》殘頁(沙1-48

(264)

7.大谷8094《春秋左氏傳》杜預集解斷片(266)

8.Ch2432r(T III 94)《春秋經傳集解》(昭公二十二年)(268)

9.Ch1044r(T III S 67)《春秋經傳集解》昭公二十二年(269)

10.大谷3857《左傳》昭公二十五年殘片(271)

11.東京静嘉堂文庫藏《春秋左氏傳·昭公二十五年》(杜預集解殘片)(272)

12.LM20-1455-14-12《春秋左傳·昭公四年》注(273)

13.LM20-1514-410杜預注《春秋左傳·昭公二十五年》(274)

14.Ch1298v《春秋左氏傳》昭公三十一至三十二年(274)

(三)研究文獻(275)

 

五、《論語》卷(277)

(一)寫卷統計(277)

(二)録文及校注(279)

1.OR8212/496 LAⅣⅴ031《論語·學而》殘片(沙1-36(279)

2.72TAM16983《〈論語·學而〉習書》(1-236(281)

3.67TAM3638/1a)之一+67TAM3638/1a)之二+67TAM3638/1a

之三+67TAM3638/1a)之四+67TAM3638/1a)之五+67TAM3638/1a

之六+67TAM3638/1a)之七+67TAM3638/1a)之八+67TAM3638/1a

之九+67TAM3638/1a)之一○+67TAM3638/1a)之一一唐景龍四年(710

卜天壽抄孔氏本鄭氏注《論語·爲政、八佾、里仁、公冶長》(3-571~581

(282)

4.64TAM1932(a)54(a)55(a)+64TAM19335657+64TAM19

345859唐寫本鄭氏注《論語·公冶長》(3-273~275(357)

5.59釋古籍《論語·公冶長》(侯、楊613(361)

6.66TAM3603-12b11b10b9b8b7b《論語·公冶萇第六》(柳462

(364)

7.67TAM851/1,1/2古寫本《論語》鄭氏注《公冶長》殘卷(4-353(367)

8.2006TSYIM45-1+2006TSYIM45-2背面古寫本《論語·公冶萇、雍也》

(榮180182(368)

9.72TAM18412/1b+72TAM18412/2b),12/4b+72TAM18412/5

b+72TAM18412/6b)唐寫本《論語》鄭氏注《雍也》《述而》篇殘

卷(一)(4-136139(372)

10.64TAM2718/1+64TAM 2718/2+64TAM2718/3唐開元四年(716

寫本《論語》鄭氏注《雍也》《述而》《泰伯》《子罕》《鄉黨》殘卷(一)

4-163~165(389)

11.64TAM2721+64TAM2722唐寫本《論語》鄭氏注《雍也》殘卷

4-174175)(391)

12.64TAM2736b),37b)唐寫本《論語》鄭氏注《雍也》《述而》

殘卷(一)(4-171(393)

13.64TAM2723a),24a+64TAM2725a)唐景龍二年(708

寫本《論語》鄭氏注《雍也》《述而》《泰伯》《子罕》《鄉黨》殘卷(一)

4-153154(396)

14.72TAM18418/7(b)18/8(b)之一+72TAM18418/7(b)18/8(b)

之二+72TAM18418/7(b)18/8(b)之三唐寫本《論語》鄭氏注《雍也》

《述而》篇殘卷(二)(4-140~142(398)

15.64TAM2738(b)+64TAM2739(b)唐寫本《論語》鄭氏注《雍也》

《述而》殘卷(二)(4-172~173(408)

16.64TAM 2718/4+64TAM 2718/5(a)+64TAM 2718/6唐開元四年

716)寫本《論語》鄭氏注《雍也》《述而》《泰伯》《子罕》《鄉黨》殘卷

(二)(4-166~168(412)

17.64TAM2726a+64TAM2727a),18/11a)唐景龍二年(708

寫本《論語》鄭氏注《雍也》《述而》《泰伯》《子罕》《鄉黨》殘卷(二)

4-154~155(418)

18.64TAM2728a+64TAM 2728b+64TAM 2729a),30a+

64TAM 2731/1a),31/2a+64TAM2732b),18/7b+

64TAM2718/8a),33a)唐景龍二年(708)寫本《論語》鄭氏注

《雍也》《述而》《泰伯》《子罕》《鄉黨》殘卷(三)(4-156~160(422)

19.上博24《論語·子罕》注(《上海博物館藏敦煌吐魯番文獻》1-201~204

(436)

20.大谷4403《論語·子罕第九》(何晏集解殘片)(439)

21.64TAM2734+64TAM 2735唐景龍二年(708)寫本《論語》鄭氏注

《雍也》《述而》《泰伯》《子罕》《鄉黨》殘卷(四)之《鄉黨》(4-161~162

(441)

22.64TAM2718/9a+64TAM 2718/10a)唐開元四年(716)寫本

《論語》鄭氏注《雍也》《述而》《泰伯》《子罕》《鄉黨》殘卷(三)之《鄉黨》

4-169~170(447)

23.66TAM6714/1a~14/3a+66TAM6714/4a)古寫本《論語

集解·雍也、先進》殘卷(3-443~444(452)

24.東京静嘉堂文庫藏唐寫何晏集解本《論語·顔淵第十二》殘卷(458)

25.大谷5788《論語·子路》何晏集解斷片(458)

26.大谷8110唐寫本《論語》孔氏本鄭玄注《子路》斷片(459)

27.大谷8088v唐寫本《論語·子路、憲問》斷片(460)

28.OR8212/632 Toy..032()唐寫《論語·憲問》殘頁(沙1-177

(465)

29.Ch3473rT Chotan)《經典釋文》(卷二《論語·微子》)(467)

30.97TSYM112古寫本《論語·堯曰》注(榮164(469)

31.L20-1505-705《論語》鄭玄注(476)

(三)研究文獻(476)

 

六、《孝經》卷(480)

(一)寫卷統計(480)

(二)録文及校注(481)

1.黄文弼掘《孝經·開宗明義章》(《吐魯番考古記》圖版二,圖4(481)

2.72TAM16926(a)之一、之二、之三古寫本《孝經·開宗明義、天子、

諸侯、卿大夫、士人、庶人、三才、孝治、聖治》(1-230~232(482)

3.1968年交河故城出土唐寫本《孝經·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三才、

孝治》白文殘卷(柳470(489)

4.06967國家圖書館藏和田出土唐寫本《孝經鄭氏解·卿大夫》(494)

5.黄文弼掘《孝經·三才》(《吐魯番考古記》圖版二,圖3(497)

6.大谷文書3279v《御注孝經·聖治》殘片(500)

7.Ch2547r(T T195)《御注孝經疏·五刑》(501)

9.大谷5417《孝經注·廣至德》殘片(503)

10.66TAM6715/115/2古寫本《孝經·感應、事君、喪親》鄭注殘卷

(一)(二)(3-444(504)

(三)研究文獻(508)

 

七、《爾雅》卷(510)

(一)寫卷統計(510)

(二)録文及校注(511)

1.大谷3351《爾雅·釋詁一》舊注殘片(511)

2.大谷8095《爾雅·釋詁一》舊注斷片(512)

3.U560rT Y 19 Nr7)《爾雅·釋器~釋天》(513)

4.Ch/U.6779r(T Y 14 f)《爾雅·釋天》(513)

5.Ch/U7111(T Y 14)《爾雅·釋天~釋地》(郭璞注)(515)

6.U564a-c(T II D85)《爾雅·釋天~釋地》(郭璞注)(516)

7.Ch1577v《爾雅音義·釋木~釋蟲》(519)

8.Ch/U6783(T T 363)《爾雅音義·釋蟲》(522)

9.Ch323v《爾雅音義·釋魚~釋鳥》(524)

10.Ch2917v《爾雅音義·釋魚》(525)

11.Ch343v《爾雅音義·釋魚》(527)

12.Ch1246v《爾雅音義·釋鳥》(528)

13.U56004b《爾雅·釋器第六》(529)

14.U56003b《爾雅·釋器第六》(530)

15.U56007b《爾雅·釋器》(530)

16.U56010b《爾雅·釋器》(531)

17.U56009b《爾雅·釋器》(532)

18.U56006b《爾雅·釋器》(533)

19.U56005b《爾雅·釋器》(533)

20.U56001b《爾雅·釋器》(534)

21.U56013b《爾雅·釋器~釋樂》(535)

22.U56002b《爾雅·釋樂》(535)

23.U56012b《爾雅·釋天》(536)

24.U56011b《爾雅·釋天》(537)

25.U56008b《爾雅·釋天》(538)

(三)研究文獻(539)

 

後記:走近吐魯番(541)

 

 


 

 

朱雷

 

19世紀末以來,隨着吐魯番文獻的不斷發現並引起學術界的高度重視,誕生了一門國際性的學問——吐魯番學,發展至今,已經成爲一門顯學。

文獻是研究過往歷史重要的依據。《論語·八佾》有言:“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鄭玄注:“獻猶賢也,我不以禮成之者,以此二國之君文章賢才不足故也。”朱熹集注:“文,典籍也;獻,賢也。”中國古人對文獻高度珍視,《禮記·曲禮》:“祭服敝則焚之,祭器敝則埋之,龜策弊則埋之,牲死則埋之。”鄭玄注:“此皆不欲人褻之也。”隨着文獻的增多,特别是紙本文獻的增多,文獻的保管成爲一個大難題。古代不少官私文書都存在使用時限,過此時限後,或繼續保存,或予以銷,或二次使用,並通過墓葬等形式,保存千年,一直存在到今天。《全唐文》卷九八一闕名《對故紙判》:“案牘之理,義在隨時;曹局之資,固宜適用。即有年代浸遠,事迹淪没。寘諸幽閣,疑孔壁而生塵;納以嚴扃,同汲書而有蠹。桃花之色,對春園而欲脱;魚網之彩,俯秋水而將沉。羊續則不任補袍,揚雄乃纔堪蓋醬。令式既標年歲,州縣自有準繩。何事强申,方求取决。請以狀下,任依彝途。”(中華書局2011年,第10157頁。)這表明各類公文案牘皆依“令式”,各級行政機構各有保存年限,諸如手實、户籍等,逾時可以自行處理。

在古代吐魯番,特别是在高昌國時代和唐西州時期,死者葬具多爲紙質,因其大都是利用廢棄的公私文牘製作的。由於西北地方氣候乾燥,客觀條件也促成了這些文獻渡過歷史的長河而永垂不朽。這些文獻在大漠戈壁中沉睡千年,直到近代纔重見天日,透過這些文獻的字裏行間,我們可以生動地感受古代絲綢之路上的歷史脉動。從新城王樹枏的《新疆訪古録》、金祖同的《流沙遺珍》,到唐長孺師的《吐魯番出土文書》、榮新江等先生的《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小田義久先生的《大谷文書集成》,中日兩國學者大批量地對吐魯番文書進行了系統整理與出版。但由於吐魯番文書分散於世界各地,整理者和研究者各自擬定的整理範式不同,不僅識録和詮釋標準不一,有的著作甚至很難看到,給研究工作帶來了困難。所以,學界很需要一部集大成的、收録全面、識讀準確、校注精審的吐魯番文獻總集——《吐魯番文獻合集》。

由王啓濤教授和他的同仁們集十數年之功完成的《吐魯番文獻合集》,將對海内外收藏的吐魯番出土文獻進行全面而科學的普查、識讀、定名、録文、斷句、校勘、注釋,對海内外學者研究吐魯番文獻的成果進行全面回顧和總結,《合集》將由古籍整理方面的專業出版社——巴蜀書社陸續出版。這是吐魯番文獻研究史上的一件盛事,更是爲學習、研究吐魯番文獻的學者所做的一件功德無量的大好事。

《吐魯番文獻合集》的特色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分類

對吐魯番文獻進行分類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同時也是一項困難的工作。當年唐長孺師帶領大家整理吐魯番文書時,按照墓葬和時代分類,這對吐魯番文書的科學整理起到了極爲重要的作用。

現在,《吐魯番文獻合集》在前輩學者的基礎上,按照文體進行分類,同時參考墓葬和時代因素,這是這套《合集》的重要特點。

在中國文化史和學術史上,前賢時彦一直有按照文體分類的傳統,漢劉歆撰《七略》,班固撰《漢書·藝文志》,南朝齊王儉撰《七志》,梁阮孝緒撰《七録》,都已經有這樣的理念。《文心雕龍·書記》更言:“夫書記廣大,衣被事體,筆劄雜名,古今多品。是以總領黎庶,則有譜籍簿録;醫曆星筮,則有方術占式;申憲述兵,則有律命法制;朝市徵信,則有符契券疏;百官詢事,則有關刺解牒;萬民達志,則有狀列辭諺:並述理於心,著言於翰,雖藝文之末品,而政事之先務也。”宋鄭樵《通志》卷六三《藝文略一》是經類,卷六四《藝文略二》是禮類,卷六五、六六《藝文略三》《藝文略四》是史類,卷六七、卷六八《藝文略五》《藝文略六》是諸子類,卷六九《藝文略七》是藝術類,卷七十《藝文略八》是文類,文類包含的範圍很廣,有别集、總集、詩總集、賦、讚頌、箴銘、碑碣、制誥、表章、啓事、四六、軍書、案判、刀筆、俳諧、奏議、論、策、書、文史、詩評。元馬端臨《文獻通考·自序》言:“凡叙事,則本之經史而參之以歷代會要,以及百家傳記之書,信而有證者從之,乖異傳疑者不録,所謂文也;凡論事,則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記録,凡一話一言,可以訂典故之得失,證史傳之是非者,則採而録之,所謂獻也。”清紀昀等編《四庫全書》,是以經、史、子、集爲分類,唯其如此,纔能够辨章學術、考鏡源流。從另一個角度講,任何體裁的文字都是文獻,任何文獻都可以按體裁分類,推而廣之,通行於官府間的上行、下行、平行文書(包括政治、軍事、經濟、法律諸方面)、各式各樣的籍帳和私人間的契約、收據、書信文件以及稗官記録等,都可以按照體裁分類,都屬於文獻的範疇。

正是在借鑒古人和前輩學者的基礎上,《吐魯番文獻合集》參照傳統的“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同時又參照《文心雕龍》等對各種應用型文書的分類,兼顧到時代和墓葬情况,將吐魯番文獻分爲20類:(1)儒家經典類,(2)語言文字類,(3)史部典籍類,(4)律令格式類,(5)契約社條類,(6)訴狀判牒類,(7)官文書類,(8)軍事文獻類,(9)碑刻磚志類,(10)書信文獻類,(11)經濟文獻類,(12)社會文獻類,(13)地理交通類,(14)民族交流類,(15)醫藥文獻類,(16)科技文獻類,(17)文學藝術類,(18)宗教類,(19)諸子典籍類,(20)類書類。

但我們鄭重提請大家注意,有了這樣的“分類”,固是便利,大家可以輕易找到史料,但切不可犯“刻舟求劍”的錯誤。真正想要深入研究學術者,必通讀諸類,方能發現有用的材料,其研究纔能超越凡識。所以,我們在此倡導:可將《吐魯番文獻合集》所收各類文體的文獻貫通閲讀和研究,從整體的角度把握吐魯番文獻。

二、識讀

顔之推《顔氏家訓·書證》言:“官曹文書,世間尺牘,幸不違俗也。”這位北朝時期最博學的學者告訴我們:俗字俗語是無孔不入的,對其識讀就要得緊了。而要對吐魯番文獻中的俗字俗語進行準確識讀,非經過專門訓練不可。由於《吐魯番文獻合集》各卷作者大多是語言文字學專業出身,所以,在文獻識讀和釋録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從而確保了所録原文的準確性。《合集》在這一方面體現出相當深厚的功力,謹舉二例。OR8212/520 AstI4018《唐開元年間西州都督府諸曹符帖事目歷》(沙1-54):“杞盗移隸蔥嶺事。”這是該文書圖版發布著作的録文,《吐魯番文獻合集》檢原卷圖版,發現“杞”應録爲“犯”,寫本中“犭”形近“扌”。“犯盗”乃法律術語,見於傳世文獻,意思是“犯了盗竊罪”,《唐律疏議》卷六《名例》“二罪從重”疏議曰:“假有甲任九品一官,犯盗絹五疋,合徒一年;又私有矟一張,合徒一年半;又過失折人二支,合贖流三千里,是爲‘二罪以上俱發’。從‘私有禁兵器’斷徒一年半,用官當訖,更徵銅十斤;既犯盗徒罪,仍合免官,是爲‘以重者論’。”又如OR8212/546 AstIi018《唐某人爲職田事辯辭》殘片(沙1-85):“其還公逃死。如後不依今疑辯感。”《合集》檢原卷圖版,發現“疑”應録爲“欵”。“欵”常見於吐魯番文書,64TAM29107《唐垂拱元年(685)康義羅施等請過所案卷(三)》(3-348):“其人等不是壓良、詃誘、寒盗等色以不?仰答者。謹審:但那你等保知不是壓良等色,若後不依今欵,求受依法罪。”73TAM501109/5-3武周堰頭殘牒(二)(3-392):“如後不依今欵,求受。”“欵”實際上是“款”的俗體,《字彙·欠部》:“欵,俗款字。”“款”是一個法制術語,意思是“招認”。《梁書》卷五一《處士傳·庾詵》:“鄰人有被誣爲盗者,被治劾,妄款,詵矜之。”唐張鷟《朝野僉載》卷五:“垂拱年,則天監國,羅織事起。湖州佐史江琛取刺史裴光判書,割字合成文理,詐爲徐敬業反書以告。差使推光,款書是光書,疑語非光語。前後三使推,不能决。敕令差能推事人勘當取實,僉曰‘張楚金可’,乃使之。楚金憂悶,仰臥西窗,日高,向看之,字似補作。平看則不覺,向日則見之。令唤州官集,索一甕水,令琛投書於水中,字一一解散,琛叩頭伏罪。敕令决一百,然後斬之。賞楚金絹百匹。”趙守儼點校本校勘記云:“疑語非光語,‘疑’原作‘款’,據《太平廣記》卷一七一引改。”(中華書局2005年,第127頁)其實這是以不誤爲誤,是不明術語而造成的失誤。

又比如:OR8211/557 AstⅢ4095《唐神龍元年(705)天山縣爲長行馬致死上西州兵曹狀》(沙1-115):“其宍任自出賣得,直言者。今得馬子令狐弘寶狀,稱其馬在鎮西卅里頭死,磧内無人可買,只能剥皮將來,其宍不能致,遂即棄擲,今將皮到者。”《吐魯番文獻合集》檢原卷圖版,發現原文是“其宍不能勝致”,該文書圖版發布著作漏録“勝”字,“勝致”一詞又見於OR8211/559(A)AstⅢ4083+084+089《唐神龍元年(705)赤亭鎮爲長行馬致死營内事牒》(沙1-121)、OR8212/563 AstⅢ4074《唐神龍元年(705)赤亭鎮爲長行馬致死營内事牒》(沙1-126)。“勝致”究竟是什麽意思呢?所有字典辭書都未給予解釋,《吐魯番文獻合集》考《唐律疏議》卷二六《雜律》“征行身死不送還鄉”條:“即卒官,家無手力不能勝致者,仰部送還鄉,違而不送者亦杖一百。”疏議曰:“官人在任,以理身死,家道既貧,先無手力,不能自相運致以還故鄉者,卒官之所部送還鄉。稱部送者,差人部領,遞送還鄉。依令去官家口累弱尚得送還,况乃身亡,明須准給手力部送。違而不送者,亦杖一百。”發現“勝致”就是人或牲畜死後,自己家人或主人有能力承擔運送。“不能勝致”就是没有能力運送。

關於吐魯番文獻的識讀,王啓濤教授曾經撰文倡導應該儘量避免以下六個方面的失誤:不核原卷而誤録、不明俗體而誤録、不明術語而誤録、不明古義而漏録、不明方言俗語而誤注、不明寫本習慣而誤録(參看王啓濤《吐魯番文獻釋録中的幾個問題》,《新疆師範大學學報》2017年第2期),以上數例是作者躬行實踐的成功範例。

三、校勘

《文心雕龍·練字》言:“至於經典隱曖,方册紛紛,簡蠹帛裂,三寫易字,或以音訛,或以文變。子思弟子,‘於穆不似’,音訛之異也。晉之史記,‘三豕渡河’,文變之謬也。”劉勰敏鋭地看到了典籍文字需要校勘的兩個原因:一是客觀原因,即文字承載工具的朽爛撕裂,導致文字的殘泐;二是主觀原因,人們書寫時因字音相近帶來的别讀别認和字形的相近帶來的誤寫誤認。劉勰還確立了一個文字校勘和使用的標準,就是“依義棄奇”,也就是要摒棄異想天開的想當然做法,而堅持從上下文意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恢復原貌,求其本真。

爲了做到科學校勘,《吐魯番文獻合集》有一個重要的舉措,就是用不同體裁的吐魯番文獻互校(同時與其他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相比較),謹舉二例。67TAM3638/1(a)之九《唐景龍四年(710)卜天壽抄孔氏本鄭注〈論語〉》(3-579):“武伯復敏冉仁乎?千室之邑,謂公侯大都之成,伯乘之家,謂埊之廣輪,此皆舉其所容之大數言。此二者之宰,求才任爲之都之成,方三里,天之大都之成,方二里三分里之一,百乘々家,地方壹同。”其中的“成”,《合集》校爲“城”,“伯”,《合集》校爲“佰”,並提供了吐魯番出土高昌國時期文書中“成”“城”相通的語例。《合集》檢64TAM19:32(a)54(a)55(a)+64TAM19:335657+64TAM19:345859唐寫本鄭氏注《論語·公冶長》(3-273),此條鄭注乙卷作:“問:冉有仁乎?千室之邑,大都之城,百乘之家,謂[數]耳。言此二者之宰,求侯,大都之城,方二里三地方一同。”在這件文書中,“成”正好作“城”,“伯”正好作“百”。然後,《合集》又將不同體裁的吐魯番文獻寫本相比較,進一步列舉“成”“城”相通、“伯”“百”相通之例:60TAM32013/1~13/4-2《高昌延和十年(611)田保相等八人舉大小麥券》(1-322):“九主[和][同]立卷,々城之後,各[不]得返悔,々者壹罸二入不悔々[者]。”69TAM1352《高昌延壽五年(628)趙善衆買舍地券》(1-410):“三主和同立券,々城之後,各不得反悔。々者壹罸二入不悔者。”以上兩處的“城”均通“成”。又檢64TAM1529/2《高昌延壽十四年(637)康保謙買園券》(2-23):“若有先悔者,罸銀錢壹伯文。”73TAM5064/32-8《唐天寶十三載(754)交河郡長行坊申十至閏十一月在槽减料牒》(4-466):“□伯捌拾柒碩柒玖勝十一月减見在,叁伯貳碩玖貳勝閏十一月减見在。”以上二處的“伯”均通“百”。緊接着,《合集》又從音韻角度,解釋了“成”“城”相通、“伯”“百”相通的理由,“成”“城”在上古同屬禪母耕部,在《廣韻》中同音“是征切”,禪母清韻開口三等平聲梗攝,所以通用;“伯”“百”在上古同屬幚母鐸部,在《廣韻》同屬博陌切,幚母陌韻開口二等入聲梗攝,故同音通用。《孟子·滕文公上》:“或相什伯,或相千萬。”朱熹集注:“什伯千萬,皆倍數也。”這樣一校勘,既有本證又有旁證,既有描寫又有解釋,既有宏觀又有微觀,既辨形、辨音又辨義,提交給學界,便成求實不易之説。

四、注釋

數量浩繁的吐魯番文獻,其文言古語、方言俗語、術語套語數不勝數,爲了便於各個領域的學者使用這些珍貴的史料,就必須對這些文獻進行一番注釋工作。這一方面的難度極大,因爲吐魯番文獻有很多是史部文獻,涉及政治史、經濟史、軍事史、法制史諸領域,所以,給吐魯番文獻做注釋,僅有文字、音韻、訓詁功夫還不够,還必須有足够的史學素養。《清史稿》卷四八一《錢大昭傳》載一代訓詁學家和歷史學家錢大昭之語:“嘗謂注史與注經不同,注經以明理爲宗,理寓於訓詁,訓詁明而理自見。注史以達事爲主,事不明,訓詁雖精無益也。每怪服虔、應劭之於《漢書》,裴駰、徐廣之於《史記》,其時去古未遠,稗官、載記、碑刻尚多,不能會而通之,考異質疑,徒戔戔於訓詁,乃著《兩漢書辨疑》四十卷,於地理、官制皆有所得。又仿其例著《三國志辨疑》三卷。又以宋熊方所補《後漢書年表》衹取材范書、陳志,乃於正史外兼取山經、地志、金石、子集,其體例依班氏之舊,而略變通之,著《後漢書補表》八卷,計所補王侯,多於熊書百三十人,論者謂視萬斯同《歷代史表》有過之無不及。”王啓濤教授在這一方面所下功夫甚深。如在校注59TAM30514/1《前秦建元二十年(384)韓瓫辭爲自期召弟應見事》(1-4)時,對其中“鞭”刑的考證,幾乎窮盡式搜索了中古時期的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考證“鞭”刑作爲一種行政刑罰的歷史沿革及其消亡史。謹再舉三例:

吐魯番文獻中記載了高昌國有“綰曹郎中”一職,但其意義和來源至今聚訟紛紜。檢《高昌建昌六年(560)麴惇墓表》(侯、吴70):“又遷建威將軍,綰曹郎中如故,追贈鎮遠將軍,都郎中麴惇之墓表。”《武周長壽三年(694)張懷寂墓誌銘》(侯、吴595):“僞右衛將軍,都綰曹郎中。”王啓濤教授獨闢蹊徑,首先從語言學角度考證“綰”實際上是個典型的北魏漢語詞,南方漢語不見。“綰”字與行政官制緊密聯繫,並得到廣泛使用,具有“掌管、統領”義,衹見於北魏或與北魏有關的史書中,這有力地説明了高昌國的官制受到北魏的影響。王啓濤教授幾乎窮盡式檢索《魏書》中的材料,共計16條,包括《魏書》卷二六《尉古真傳附尉眷》“世祖即位,命眷與散騎常侍劉庫仁等八人分典四部,綰奏機要”(中華書局2006年,第656頁)、卷二七《穆崇傳附穆觀》“太宗即位,爲左衛將軍,綰門下中書,出納詔命”(第664頁)、卷二八《古弼傳》“令弼典西(四)部,與劉潔等分綰機要,敷奏百揆”(第689頁)等。緊接着,他又從經學、教育、建築等領域,深入分析高昌國受北魏影響巨大,從而認定高昌國時代“綰曹郎中”這一職官名來自北魏。這樣的論述,完全是一篇專論,讀之如山陰道行,美不勝收。

又比如:64TAM19:34,58,59唐寫本鄭氏注《論語·公冶長》(3-275):“子曰:‘巧言、□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慝]怨而友其人,□□[明]耻之,丘亦[耻]之。’”鄭注:“足恭,謂跨進退多恣態。”“跨”何義?《吐魯番文獻合集》考證實即“夸毗”,意思是“諂媚、卑屈以取悦於人”。《爾雅·釋訓》:“夸毗,體柔也。”郭注:“夸毗,屈己卑身,以柔順人也。”《詩·大雅·板》“天之方懠,無爲夸毗”毛傳:“夸毗,體柔人也。”朱熹集傳:“夸,大也,毗,附也。小人之於人,不以大言夸之,則以諛言毗之也。”《後漢書》卷五二《崔駰傳》:“夫君子非不欲仕也,耻夸毗以求舉。”李賢注:“夸毗,謂佞人足恭,善爲進退。”《文心雕龍·比興》:“炎漢雖盛,而辭人夸毗。”《北齊書》卷四四《儒林傳》:“莫不用其短見,便自夸毗,邀射名譽,厚相誣罔。請今日已後,有如此者,若其言不驗,必加重罰。庶令有所畏忌,不敢輕奏狂簡。”《合集》又考《龍龕·身部》:“,今,苦瓜反,,體柔人也。”《龍龕·身部》緊接着又言:“,音毗,。”經過這樣一番考證,該詞的意義就非常清楚了。

再比如:吐魯番出土文獻中有一個句首語氣詞“但”,經常用於官文書、法制文書、書信文書中,其具體意義究竟是什麽,一直不得其解。66TAM6124a)《唐麟德二年(665)知是辯辭爲張玄逸失盗事》(3-239):“知是辯:問陌牆入盗張逸之物,今見安仰答所由者。謹審:但知是長患,比鄰具□陌牆盗物,所注知是盗,此是虚注。被問依式。麟德二年五月日,更問,式示。”73TAM5098/4-1(a)8/4-1(b)《唐開元二十一年(733)唐益謙、薛光泚、康大之請給過所案卷》(4-268):“謹審:但益謙從四鎮來,見有粮馬遞。”73TAM5098/9(a)之一《唐開元二十一年(733)染勿等保石染典往伊州市易辯辭》(4-277):“但染勿等保石染典在此見有家宅及妻兒親等,並惣見在。”73TAM5098/14(a)之四《唐開元二十一年(733)西州都督府案卷爲勘給過所事》(4-290):“謹審:但奉仙貫京兆府華源縣,去年三月内共馱主徐忠駈馱送安西兵賜至安西輸納,卻迴至西州,判得過所。”王啓濤教授將以上諸例與敦煌文獻相比較,斯2073《山遠公話》:“遠公曰:‘但貧道若得一寺舍伽藍住持,已(以)免風霜,便是貧道所願也。’”又斯2144《韓擒虎話本》:“啓言聖人:但臣妾一遍梳裝,須飲此酒一盞。”又:“衾(擒)虎聞語,‘但某雖自年幼,也覽亡父兵書。’”認爲“但”放在句首,表示謙敬語氣,體現下級對上級、被執法者對執法者、晚輩對長輩的謙虚和尊敬,這一用法最早出現在唐高宗龍朔二年(662)的吐魯番文書中,先是用在部落之前,然後用在專有人名之前,後來又用在各類謙詞之前。這個詞的前身是“其”,表謙敬語氣的句首詞“但”是對“其”歷時替换的結果。對於這一專題,王啓濤教授已經做了深入研究,並在《中國語文》2016年第6期有專文發表,所以,《合集》此條考證準備充分,非常扎實。

綜觀《吐魯番文獻合集》的各條注釋,我認爲在十個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明術語、明俗體、明通假、明符號、明典章、明制度、明名物、明方言、明語法、明修辭。

以上是我對《吐魯番文獻合集》的初步評介,《合集》作爲一項古代絲綢之路西域段最大的文化整理工程之一,凝聚了王啓濤教授和同仁們多年的辛勞和智慧,洞幽發微,字斟句酌,夙興夜寐,蚌病成珠,其中具有特點的佳處不勝枚舉,還是留給海内外專家同行細心欣賞吧。

 

二○一六年十月於武漢

 

 

 

一、《吐魯番文獻合集》(以下簡稱《合集》)所言“吐魯番文獻”,是一個較爲廣泛的概念。這裏所言“吐魯番”,不衹涵蓋吐魯番盆地,還包括西域其他地區比如和田、庫車等。這裏所言“文獻”,是指各類古遺址中所獲古代文字記録,這些古遺址主要有佛教洞窟遺址、故城遺址、古墓葬等,其文字記録主要包括以下六類:(1)紙質文書,主要是以紙爲載體進行抄寫或刻印的文字資料;(2)磚誌,主要是以石質、木質和泥坯質爲載體,專爲記録死者身世及其有關情况的文字資料;(3)石刻、石碑,主要是功德碑、紀功碑、記事碑、紀念碑等碑刻文字資料;(4)題記,主要是紙質文書題記和泥坯質等壁畫題記;(5)帛書(麻書),主要是書寫在紡織品上的文字資料;(6)其他。

二、本《合集》所收文獻按體裁分類編排,參考了傳統的四部分類法以及《文心雕龍》等文獻的文體分類法。

三、爲了準確表明文書的收藏資訊、出土時間、地點及具體墓葬等,《合集》采用學界對文書的統一編號。如“2004TMM102:45a”指2004年吐魯番木納爾古墓區出土,“102”是墓號,45”是同墓所出全部文物(含文書)的順序編號,“a”指第45組文書中發掘後拆出的第a件文書或正面文書。“97TSYM”指1997年吐魯番鄯善縣洋海古墓區出土。“2004TBM”指2004年吐魯番巴達木古墓出土。“2006TSYIM”指2006年吐魯番鄯善縣洋海古墓區一號墓地出土。“2006TZJI”指2006年吐魯番地區文物局徵集的吐魯番及其他地區出土文獻。“2001SYMX”指2001年鄯善縣徵集洋海下村出土文書。“09ZJ00261a)”中,“09”指2009年,“ZJ”是漢語“徵集”的中文拼音首字母,“0026”是徵集單位賦予該件文書的順序號,“(1a)”表示此件文書含有多個殘片,此爲該文書的第一個殘片正面。“LAⅡv1-沙木820”中,“L”表示樓蘭地區;“A”爲一級編號,表示樓蘭古城;“Ⅱ”是大羅馬數字,爲二級編號,表示樓蘭古城城中或其他遺址組點;“v”是小羅馬數字,爲三級編號,表示遺址組點簡紙文書出土的具體位置;“1”是阿拉伯數字,爲四級編號;表示具體位置出土的文書編號,“沙木”中的“沙”指沙畹所著《斯坦因在東土耳其斯坦沙漠中發現的漢文文書》(牛津1913年版);“木”指木簡;“820”是木簡編號。又比如“OR8212551 AstⅢ307-08”,“OR8212”是英國國家圖書館所編流水號,表明此件文書是斯坦因第三次中亞考古所獲文獻,而“OR8212”後的阿拉伯數字和英文字母,表明此件文書的出土地或搜集時的相關原始記録,如“Ast”是Astana的省略,即吐魯番阿斯塔那。“73TAM509”表明所引文書出土於1973年,地點是阿斯塔那,墓葬編號是509號。“75TKM91”表明此件文書於1975年出土於哈那和卓91號墓。“Дx”表明此件文書是俄羅斯科學院東方研究所聖彼德堡分所所藏敦煌吐魯番文獻。“Φ”是俄藏敦煌吐魯番文獻弗魯格編號。“上圖”指《上海圖書館藏敦煌吐魯番文獻》編號。“上博”指《上海博物館藏敦煌吐魯番文獻》編號。“伯”表明此件文書是法國國家圖書館所藏敦煌文獻,乃伯希和(PPelliot)所掠。“斯”表明此件文書是英國倫敦不列顛博物館(現移至英國國家圖書館)所藏敦煌文獻,乃斯坦因(MAStein)所掠。“北敦”指中國國家圖書館所藏敦煌文獻統編號。“北”指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敦煌文獻原編號。“津藝”指《天津市藝術博物館藏敦煌文獻》編號。“敦研”指敦煌研究院藏敦煌文獻編號。“俄敦”指俄羅斯科學院東方研究所聖彼德堡分所所藏敦煌文獻。“浙敦”指《浙藏敦煌文獻》編號。“中村”指《台東區立書道博物館所藏中村不折舊藏禹域墨書集成》編號。“羽”指《敦煌秘笈》影印日本杏雨書屋藏敦煌文獻羽田亨編號。

四、如上所述,《合集》的語料收録範圍所涉及的吐魯番出土文獻包括吐魯番出土文書、磚誌等,同時也包括一些在新疆和田、庫車等地出土的文書,語料參照对象主要根據文書原件或原件圖版,在前賢時彦識録的基礎上,又進行了重新核對、校勘、注释。我們所參考的吐魯番文獻圖版資料,主要有:

1.唐長孺主編:圖録本《吐魯番出土文書》(全四册),北京:文物出版社,1992~1996年。

2.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博物館編:《上海博物館藏敦煌吐魯番文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

3.陳國燦、劉永增編:《日本寧樂美術館藏吐魯番文書》,北京:文物出版社,1997年。

4.陳國燦:《斯坦因所獲吐魯番文書研究》,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年。

5.柳洪亮:《新出吐魯番出土文書及其研究》,烏魯木齊: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

6.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圖書館編:《上海圖書館藏敦煌吐魯番文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7.侯燦、楊代欣:《樓蘭漢文簡紙文書集成》,成都:天地出版社,1999年。

8.〔日〕香川默識編:《西域考古圖譜》(據日本國華社1915年版影印),北京:學苑出版社,1999年。

9.饒宗頤編:《敦煌吐魯番本文選》,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

10.俄羅斯科學院東方研究所聖彼德堡分所、俄羅斯科學出版社東方文學部、上海古籍出版社:《俄藏敦煌文獻》(全十七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2001年。

11.侯燦、吴美琳:《吐魯番出土磚誌集注》,成都:巴蜀書社,2003年。

12.沙知、吴芳思:《斯坦因第三次中亞考古所獲漢文文獻(非佛經部分)》,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5年。

13.〔日〕磯部彰編:《台東區立書道博物館所藏中村不折旧藏禹域墨書集成》,東京:株式会社二玄社,2005年。

14.旅順博物館、日本龍谷大學合編:《旅順博物館藏新疆出土漢文佛經選粹》,京都:法藏館,2006年。

15.〔日〕池田温:《中國古代籍帳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

16.郭富純、王振芬:《旅順博物館藏西域文書研究》,瀋陽:萬卷出版公司,2007年。

1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學研究院、武漢大學中國三至九世紀研究所編:《吐魯番柏孜克里克石窟出土漢文佛教典籍》,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

18.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

19.黄文弼:《吐魯番考古記》,北京:中國科學院印行,1954年;北京:綫裝書局,2009年。

20.〔日〕小田義久責任編集:《大谷文書集成》(全四册),龍谷大學佛教文化研究所編《龍谷大學善本叢書》,京都:法藏館,1983~2010年。

21.中國文化遺産研究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編(劉紹剛、侯世新主編):《新疆博物館新獲文書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

當然,《合集》在收録吐魯番文獻時並不是衹參考以上文獻,凡海内外公開出版的相關論著和刊物,衹要有吐魯番文獻的圖版和釋録成果,都在我們恭讀和參考的範圍之内。甚至包括一些重要的網站,如國際敦煌項目網站(IDP)等。

五、爲了儘量準確科學,特别是爲了便於讀者核對原文,《合集》注明了刊發吐魯番文獻圖版的著作卷册和頁碼,如“3-245”表明此語料圖版出現在唐長孺主編圖録本《吐魯番出土文書》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第叁册第245頁;“沙1-235”表明此語料圖版出現在沙知、吴芳思《斯坦因第三次中亞考古所獲漢文文獻(非佛經部分)》上海辭書出版社2005年版第1册第235頁;“柳397”表明此語料圖版出現在柳洪亮《新出吐魯番出土文書及其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97頁;“《籍帳》第214頁”表明是池田温《中國古代籍帳研究》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214頁;“陳454~455”表明是陳國燦《斯坦因所獲吐魯番文書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454~455頁;“侯、吴313”表明是侯燦、吴美琳《吐魯番出土磚誌集注》巴蜀書社2003年版第313頁;“侯、楊148”表明是侯燦、楊代欣《樓蘭漢文簡紙文書集成》天地出版社1999年版第148頁;“《集成》三圖版八”表明該圖版見於小田義久責任編集《大谷文書集成》第三卷圖版八,龍谷大學佛教文化研究所編《龍谷大學善本叢書》法藏館版;“41”表明此件文書圖版見於陳國燦、劉永增編《日本寧樂美術館藏吐魯番文書》文物出版社1997年版第41頁;“榮61”表示此件文書圖版見於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61頁;“劉、侯”表示此件文書圖版見於中國文化遺産研究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編(劉紹剛、侯世新主編)《新疆博物館新獲文書研究》中華書局2013年版。如果是從國際敦煌項目(IDP)等網站下載的圖版,《合集》也會説明。

六、《合集》使用現代通行的標點符號,引録吐魯番文獻以及敦煌文獻及其他出土文獻時,錯字、假借字儘量括注正字或本字,衍字用﹛﹜形符號,文書原卷本身有校改符號的,據以直接改正,原卷重文符號用“々”或省代符轉寫,畫指符號用“E”表示,倒乙符號用“√”表示,缺字或殘損不可辨者用“□”號表示,缺幾字用幾個空格,上部殘缺字用“”號,下部殘缺用“”號,中部殘缺用“”號。殘泐但可辨者用“[]”,原卷本身寫有某字又塗抺掉者,用“○”標明。録文中,不能確定爲某字者,在該字後面加上括注“?”以示存疑。如有誤字則改於該字之後,標上“()”號。

七、吐魯番出土文獻與敦煌文獻一樣有一些俗字、武周新字,其中還有一些是隨意增加一筆或隨意减少一筆的寫本寫法,《合集》尽量照原樣録出,以保留原字相关信息。

八、《合集》各卷寫作體例一般爲:寫卷統計、題解、録文、校注、研究文獻。但有時候以上内容不一定全部出現(比如《題解》就不一定全部出現),以實際需要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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