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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8月11日,省防办发出通知,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8月11日8时,我省长江干流主要站点水位均在警戒水位以下,并持续下降。主要中小河流、湖泊水位逐步退出设防水位或接近设防水位,主要堤坝情况稳定,涵闸泵站等防洪工程运行工况良好,江河湖库汛情趋稳。据气象预测,我省8月中旬持续高温,以分散性阵雨为主。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省防办会商研判,定于8月11日18时终止全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省仍处主汛期,长江干堤监利至九江段仍超设防,部分中小河流、湖泊还处于较高水位运行,局地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坨子雨”时有发生,少数旱区旱象有所抬头。
防汛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级各部门仍要保持高度戒备,继续做好超警超设防堤段的巡查防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山丘区小水库、塘堰隐患排查,防范“坨子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坚持防汛和抗旱两手抓,科学调配水资源,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做好伏秋连旱应对各项准备。
抓紧各类水毁设施修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逆险而行守护家园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防疫物品的安全提示
湖北省防汛应急响应下调至Ⅳ级
灾情基本稳定,湖北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Ⅲ级响应
❒ 本文来源:湖北应急管理
❒ 编辑:黄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