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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面前,“油”不得你!

一辆看似普通的面包车/皮卡车,

“肚子里”却多了套加油装备,

变身非法“移动加油站”。

啥情况?



2月20日上午9时,

在武汉市三环线古田二路口,

民警拦下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

发现车内大有玄机

只见该车驾驶室后排的座椅已全部拆除,

被两个大塑料箱塞得满满当当,

里面还安装了一台

能自动计量、计价的小加油机

和一个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电闸

车内到处油迹斑斑、塑料油箱薄如纸,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目前,车主成某

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内部结构,

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

车辆被勒令恢复原状。



//////////



2月22日下午,

在青郑高速武昌收费站,

一辆厢式皮卡被拦下靠边接受检查,

打开后备厢,一股油味扑面袭来

只见车内是一个大型塑料油桶,

里面装满了柴油,

一旁还有加油枪和计价设备,

显示装有1030升柴油。

民警翻看车内的票据,

显示从1月26日至2月21日期间,

该车多次给不同的车加油。



民警介绍,

这台非法的“移动加油站”

管线裸露、多处漏洒,

大型塑料油桶没有任何安全系数可言,

简直就是个“移动燃烧弹”,

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随后,车主陈某连人带车

被移交至青菱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成品油#

是特殊、高危、易燃、易爆物质,

从事汽油、柴油等危险货物运输,

从经营企业、运输车辆、驾驶员到押运员

都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因其承运货物的特殊性,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危害性极大,

可能造成灾难性事故↓↓↓


法律链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于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换句话说,凡是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者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均属于被禁止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被判处刑罚,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要由专门的车辆、专业人员运输。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改装小型客车私自拉载柴油,无异于拉着随时会引爆的炸弹,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甚至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威胁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坚决抵制,如果发现有非法流动加油车,应及时向警方举报,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更好的维护交通治安环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再次提醒广大车主

加油一定要选择正规加油站,

远离“黑加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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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硚口发布、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盐城交警微发布等❒ 编辑:张源源远离“黑加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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