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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4年,只因忘了这个动作!冤不冤?
火场逃生时没关家门
被判4年?
这到底咋回事?事情要追溯到2020年4月13日
沈阳当时天气乍暖还寒
深夜11点20分
家住沈阳浑南区的朱某梅睡前
开启了电暖气取暖
不料电暖气相连的插排及连接线起火
朱某梅发现起火后
未立即切断电源而用水灭火
致使火势无法控制
朱某梅于是放弃救火逃离出门
朱某梅逃离时未关闭屋门
导致火灾现场的浓烟在楼道内扩散
造成正在逃离的两名邻居被熏倒昏迷
其中一人死亡
经鉴定
死者系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朱某梅案发后报警,被带走调查
法院判决
沈阳市浑南区法院一审此案认为,朱某梅过失引起火灾,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故应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朱某梅有期徒刑四年,赔偿死者家属及伤者损失。
死者家属不服上诉,认为朱某梅应赔偿63万余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看到这
大家觉得她冤不冤?
从上述事故中,
我们要知道这4点
↓↓↓
1. 电器火灾千万别用水灭。
家中备好灭火器很有必要,灭火前别忘了断电。
2. 自家着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应尽可能通知火场其他人员一起逃生。
3. 逃生时,应尽可能关门。
关门虽有可能影响消防员的灭火行动,但毕竟楼梯间是居民逃生的“生命通道”,关好门能有效防止烟气向楼梯间蔓延。4. 如果不是自己家着火,不要急于沿楼梯向下跑。跑之前,一定要先观察楼梯间有没有烟。
张望火情
关门堵缝
理智避险
待人救援
《张关理待》
❒ 来源:腾讯网、靠山屯闲话、江西消防❒ 编辑:黄芷欣转发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