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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执法有问题,可来这里投诉举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应急管理厅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举报投诉对象
涉及应急管理部门权责范围内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受理举报投诉范围
1.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2.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3.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4.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5.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
受理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27-8736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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