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死2伤,高处坠落!
近期天津、深圳通报了
多起高处坠落事故
警示!
事故案例一
8月7日15时34分,天津市津南区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西侧综合楼项目二期体育馆工地,发生一起4人高坠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事故案例二
2021年7月23日17时左右,深圳市某建筑工地,一工人在工地内铁皮房房顶拆除铁皮时不慎踩破采光瓦坠落至地面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 事发铁皮房
▲ 被踩破的采光瓦
事故原因分析:屋顶铁皮拆除作业前,工人使用剪叉式升降平台到达屋顶,未按规定将安全带系挂在生命线上,站在屋顶对顶棚进行查看时,不慎踩破采光瓦坠落至地面,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分析结论以事故调查报告为准)。
事故案例三
2021年7月17日23时20分左右,深圳市某建筑主体工程5楼,一工人连同电动手推车从施工升降机层门坠落至负一楼施工升降机吊笼顶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 5楼施工升降机层门
▲ 施工升降机吊笼顶部
事故原因分析:施工升降机设有吊笼门和层门(层站上通往吊笼可封闭的门)两道门确保人员和货物的安全。事发前,停在负一楼施工升降机左吊笼上方的5楼层门处于失效状态(初步判断系施工升降机司机未及时关闭、锁止)。在该区域作业的砌筑抹灰工操作电动手推车时疑似加速过快失控,电动手推车推动工人一起从5楼层门处坠落至施工升降机左吊笼上方顶部,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分析结论以事故调查报告为准)。
事故案例四
2021年7月11日14时15分,深圳市某建筑工地,一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辅助工,在作业时不慎踩穿脚手架密封翻板坠落身亡。
▲ 事发楼层
▲ 涉事密封翻板
事故原因分析:涉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底部未安装安全网兜底,未按安全技术规范搭设脚手架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密封翻板,工人作业时不慎踩穿密封翻板,从脚手架密封翻板与大楼16层主体结构之间的间隙坠落,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分析结论以事故调查报告为准)。
由上述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很多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违规)行为开始引发。因此,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是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首要前提。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且交叉作业多,是一项复杂的危险工作。
无数事实证明
高处作业
正确佩戴安全带可以保命
不愿佩戴安全带的员工
请看看下面这些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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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的类型
临边作业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为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孔、洞口旁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
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等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常见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事故
01
在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有可能发生人坠落的事故。
物体打击事故
02
物体从高处坠落砸中下面的人事故。
高处作业常见隐患
安全带不合格,有破损,没有检查标识,如班组有不合格安全带或没有标签的必须及时更换。
移动脚手架上工作超过1.8m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高处。
堆放材料时,装卸材料时,超过1.8m没有使用防坠落保护。
高处作业下方没有设立警示区,或警示区安全范围不足(2倍),以及警示区没有封闭留有缺口。
高处作业时安全带没有高挂低用,没有考虑到缓冲带的坠落安全距离。
安全带悬挂点不可靠,不牢固,如系挂在钢结构下方,脚手架管边缘等。
工具设备在高处没有防坠落保护措施,如使用工具袋或绑扎等措施。
交叉作业,下方人员没有得到保护。
人员在高处移动时没有做到100%防坠落保护,应使用双钩交替使用。
高处作业材料没有及时清理,没有防坠落保护,如使用桶或袋存放松散材料。
作业前没有考虑到进出高处作业层的安全通道。
所有通道口、消防、电箱门禁止堵塞,电线与气体瓶或其他物体禁止放在通道口。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
我们需要做好各种万无一失的工作
这些防高空坠落“法宝”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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