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农业农村部、广东省联合部署广东乡村振兴战略2020年工作重点
导读
广东省出台《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从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保障、深化重点改革等10大方面着手,为部省共同推进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作了具体部署。通知提出,今年年底前将完成所有自然村基础整治任务,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20%以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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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20〕143号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农业农村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农业农村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0年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30日
农业农村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0年度工作要点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合作框架协议(2019-2022年)》,农业农村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商定,2020年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质量全面完成省内脱贫攻坚任务
聚焦完成脱贫任务、巩固脱贫成果,全面补齐“三保障”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对特殊贫困人口落实兜底保障,确保2020年现行标准下相对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广东省扶贫减贫治理工作总体方案,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深度融合。将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打造成为开展消费扶贫、旅游扶贫、金融扶贫等活动的重要平台。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供销联盟发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扶贫办,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牵头;广东省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供销社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持续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行动,2020年底前所有自然村完成基础整治任务,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20%以上。推动国有农场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厕所革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任务。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和示范市、县、镇、村创建,抓好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打造岭南乡村风貌带,建设精美农村。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和养殖尾水治理。推进耕地分类管理、修复利用和种植结构调整,指导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广东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牵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农垦总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压实县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工作。建设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稻谷烘干机械化等设施和一批直接服务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田头市场,推进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建设。加强农业设施大棚、水肥一体化、农作物残余物再生循环利用等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设施农业标准体系。加快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集聚涉农服务资源,提升为农信息服务能力。(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市场与信息化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牵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供销社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落实“米袋子”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深入实施“南粤粮安工程”,支持实施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粮食种植面积,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广东丝苗米产业发展。落实和完善生猪养殖用地管理、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改革等政策,研究建立生猪养殖生态补偿制度,加快标准化、规模化、工厂化、园区化、生态化养殖场建设,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底,全省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2017年水平。提升水产品产能和质量安全水平,沿海地区重点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和深远海大型智能渔场养殖,建设一批海洋牧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制度,强化禁用停用药物管理。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提升乡镇监管能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田建设管理司牵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农垦总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打造岭南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大市场,构建“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菠萝、荔枝、茶叶、柚子、生猪、深海网箱养殖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批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新增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形成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梯次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扶持1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认定50个特色农业专业镇。支持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岭南优势农业产业带。实施“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新三品”融合发展,力争2020年“粤字号”品牌农产品达到2000个,加强“粤字号”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推动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支持盐田港推进中国—中东欧农产品电商物流与展示中心建设,鼓励广东农垦等农业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继续推动饶平农业对外开发合作试验区建设。制定“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工程建设试点,建立并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行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市场与信息化司、国际合作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牵头;广东省科技厅、农垦总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实施广东省乡村振兴科技计划,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推进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和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作用,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探索“农村科技特派员+电商”模式。实施数字农业创新行动,启动建设5G智慧农业产业园,推进“5G+智慧农业”体系建设,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建设精细农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种业管理司牵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华南农业大学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加强乡村治理
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我省实施办法、贯彻措施。扎实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2020年底前所有行政村全面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广东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牵头)
八、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保障
推动各级财政投入与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完成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目标任务相适应。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加大对乡村振兴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财政支持政策,支持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健全农担体系,创新担保产品,稳步做大业务规模。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和支持“三农”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市、县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制定完善符合农村特点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大对市县工作培训力度,组织遴选符合发债标准的项目,积极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完善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密度。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涉农市县各级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乡村产业发展司牵头;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九、深化重点改革
在全省未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地区,每个县(市、区)选取1—2个乡镇进行土地股份合作制试点。按国家部署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实现行政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全覆盖。持续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建设和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点。支持梅州、惠州、江门、清远市以及佛山市三水区开展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支持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牵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编制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开展广东省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实施效果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聚焦“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关键领域,深入开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形成一批重要研究成果。编制广东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谋划论证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遴选一批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强化政策支持,完善监测体系,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路径模式,推进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牵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林冬娜、邓小云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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