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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城市更新进程中城郊农村宅基地的功能转型浅析

城市更新事业部 国地资讯 2022-07-17
引言

区别于传统农村地区的宅基地,城郊农村地区受城镇化与城市更新进程的影响,农村宅基地功能转型过程中的推动因素与制约因素也更为复杂,是城市发展阶段的重要表征。本文从城市更新的视角,围绕农村宅基地的功能内涵与功能转型理论,对城郊农村宅基地的功能内涵与功能转型趋势进行了初步探讨。



 

城郊区域的旧村庄受城市发展的辐射影响,土地价值、人地关系都发生着深刻转变,但旧村庄用地由于城市扩张、历史、人员流动等原因,较易产生难以利用的零星用地,导致建设用地分散、布局凌乱、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资源浪费等现象,农村宅基地是村庄建设用地中较为典型的一种土地类型,其功能转型存在诸多制约因素。而在城市更新的助推下,盘活农村宅基地的政策路径与利益统筹机制初具雏形,加速着农村宅基地的功能转型。因此,在城市更新视角下,以农村宅基地功能内涵与功能类型分析为切入点,探讨城郊农村宅基地的功能转型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宅基地的功能内涵



农村宅基地是土地类型中的一种土地利用形式,其功能归根于土地功能,土地利用功能构成农村宅基地功能研究的理论基础。土地为人类社会的发展需求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是土地多种功能的不同表现,即土地利用具有多功能特性。土地利用多功能性起于作为人类活动“载体”的功能,其功能内涵随着人类“需求”的提高不断丰富。与土地的功能内涵类似,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生活的载体,为满足其生产、生活需求提供服务,农村宅基地同样具有多功能特性。其多功能性内涵伴随着农村产业、农村经济、农村人口等的发展具有动态性、区域差异性等特征。


农村宅基地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等需求所衍生的服务总和构成农村宅基地的功能内涵。在不同的社会阶段及区域间发挥着不同的功能效用,与农户的需求相对应,具有不唯一性、变化性,在时间、空间尺度上并不是固定唯一的,农村宅基地功能的大小决定于农户对其自身需求的满足程度。概括而言,可将农村宅基地的功能内涵界定为“农村宅基地能够满足农户物质及精神各项需求而提供的服务总和”。




二、农村宅基地的功能类型



首先,农村宅基地作为一种土地利用形式,具有承载农村人口、生产与生活的功能,人口承载功能显而易见。其次,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区域,农村宅基地依然在农户农业生产、日常饮食起居及社会交往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可以说农村宅基地的功能还包含生产功能、居住功能及土地依恋功能等。此外,农村宅基地作为不动产具有资产(或财产)增值功能,在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及土地制度改革趋势下,农村宅基地的社会商品属性与财产属性在社会活动中逐步凸显,农村宅基地的资产功能日益显化。不止于此,在农业现代化程度较高或生态优势较突出的地区,农村宅基地还具有生产加工、观光休闲、疗养度假等多样化功能。在不同的地域或不同社会阶段,农村宅基地多样化的功能类型表征了农村宅基地的多功能内涵,不同程度地发挥着农村宅基地的生产价值、居住价值、财产价值、情感寄托价值等。





三、城郊农村宅基地的功能特性



随着城镇化与城市更新进程的推进,资本、土地等要素流向比较效益高的非农产业,农户对农业产业的生计依赖逐渐降低,相应对宅基地的利用方式或用地类型等也发生改变,使农村宅基地由居住功能为主导向其他功能为主导或多元复合功能转变。城郊地区农户的非农化程度逐渐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农业生产功能、居住保障功能不断弱化,向非农业生产功能、城市人口居住功能、资产增值功能等功能转变。具体表现为:生产用地比重不断下降,农业生产功能不断弱化;区位优越的城郊地区,农村宅基地通过租赁住房形式流入租赁市场,为城市外来人口提供居住空间,居住用地比重不断上升,对农户自身的居住保障功能不断弱化,城市人口居住功能与商业服务功能得以显化,推动其资产增值功能不断增强。

  



四、城市更新背景下城郊农村宅基地的功能转型趋势



在城市更新与土地制度改革影响下,农村宅基地功能转型的积极因素逐渐增多,但同时也客观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宅基地功能转型的进程依然缓慢。


旧村庄普遍缺乏规划管控,用地布局混乱、一户多宅、人居环境差、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广泛存在,旧村庄整体居住品质低下,农村宅基地的资产增值变现能力不足。同时,受城市扩张的影响,城郊区域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布局混杂,土地权属不清晰,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此外,盘活农村宅基地的政策路径与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完善,均不同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宅基地的功能转型进程。


在城市更新推动下,通过微改造、综合整治等方式对城郊农村宅基地进行改造,实现农村宅基地的人口承载功能、居住功能、文化功能等多重功能的提升,农户通过出租或入股经营等方式获取收益,农村宅基地的非农生产功能亦得以提升。村集体也可采取自主改造或合作改造的模式,通过拆除重建方式对旧村庄进行全面改造,满足农户对农村宅基地资产增值的功能需求。但城市更新的过程也是一部分城郊农村土地向城镇建设用地转化的过程,也意味着部分农村宅基地从集体土地转化为了国有土地,农户在获得农村宅基地资产增值收益的同时,也失去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功能转型也同时终止。


城市更新过程中,城郊农村宅基地的功能转型趋势整体表现为农业生产功能、居住保障功能不断弱化,非农生产功能、资产增值功能日益突出;部分区位优越的城郊农村宅基地,在实现农村宅基地资产增值变现的同时,其功能转型也会同时灭失。





五、结语



农村宅基地是推动土地城镇化的重要土地来源,城郊农村宅基地功能转型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更新进程的必然趋势,而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户“户有所居”的重要福利性资源。不同区域的农户对农村宅基地的功能需求差异性较大,应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差别化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强化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定性认定,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建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与有偿使用机制,保障农村宅基地的社会稳定功能。在城市近郊的农村地区,加强村庄的规划管控,统筹集体土地与城镇存量土地的连片开发,充分尊重农户对宅基地的财产性诉求,畅通农民转市民的社会保障渠道。


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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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冬娜、邓小云

文章作者:孙秋荣文章审核:朱晓岚、罗伟玲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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