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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发布
2024-11-18


刚刚

乐山市气象台

继续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乐山市气象台2024年08月22日10时07分继续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沙湾区踏水镇、葫芦镇、轸溪镇、牛石镇、福禄镇、太平镇、嘉农镇、沙湾镇、铜河街道,市中区海棠街道、通江街道、平兴镇、剑峰镇、牟子镇、悦来镇、大佛街道、全福街道、棉竹镇、安谷镇、水口镇、苏稽镇、青平镇、茅桥镇、白马镇、土主镇、绿心街道等乡镇(街道)日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请注意防暑降温。


  标准:未来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暑降温应急工作;


  2.注意公共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


  3.加强防火,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和电线、变压器等设施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4.午后高温时段避免户外活动,学校、幼儿园在高温时段可以停课停学,单位和人员可以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5.防暑降温,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记者20日从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四川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8号)要求,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决定将我市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14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8元。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24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据介绍,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有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高温津贴支付制度,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高温天气

如何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这份防暑指南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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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乐山新闻网、乐山市气象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记者:杨爵诚

编辑:吴豪文

编委:何冬梅

副总编辑:张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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