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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中英:学校办学最优先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什么 | 特别关注

2017-04-25 石中英 人民教育

民小编说

许多学校在提炼自己办学理念时,都会面临这样的困惑:到底要突出哪些价值目标?这些价值目标怎么摆放?是笼而统之地写“全面发展”,还是把诸如身心健康、人格发展等放在前面,其他次之?或者干脆只及一点不及其余?高中学校是直接把升学摆在第一位,还是应该淡定地同时坚守长远目标,以帮助高中生顺利度过人生中最关键的阶段?


家长也经常纠结不已:孩子应该几岁开始学琴?几岁开始学数学?道德重要还是学业重要?当学业与体育锻炼在时间上打起架,该如何做选择?当升学博弈与兴趣发生矛盾,又该怎么办?


这些困境,根本上源于人发展的丰富性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教育价值的丰富性。因为丰富,所以需要进行选择,特别是优先秩序的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了孩子们各自不同的人生发展道路,也促成了不同的人的形成。所以,亲爱的校长、老师、家长们,一个很严肃的哲学话题来了——教育的价值秩序如何摆放,才能更好地促进孩子们健康成长?


今天小编隆重推荐北师大教育学部石中英教授的一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希望能开启您对教育价值的全面思考,厘清各个价值之间的关系,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最终帮助孩子们实现和谐的“全面”发展。




教育价值存在轻重和先后的秩序吗?

 

谈到教育的价值,人们总会想到教育促进个体发展的价值以及教育促进社会发展的价值这两个维度。教育两个维度的价值又各自有着一些更加细小的维度。例如,在教育促进个体发展的价值维度下,有促进个体的健康与体质发展、认知与智力发展、道德与社会性发展、审美与精神发展以及健康人格的建构等不同的价值;


在教育促进社会发展的价值维度下,又可以分为教育促进社会文化传承、政治认同、经济增长、民族振兴、国际理解等不同的价值。由此看来,教育的价值领域实际上是很宽阔的,这是教育者在认识和理解教育的价值时所应当予以注意的,不要用一种比较单一或狭窄的教育价值取向来掩盖或遮蔽原本意义上的教育价值的丰富性

 

教育的价值是丰富的。那么,在多样的教育价值之间,是否存在一个价值的秩序呢?也就是说,某些价值在重要性以及实现的顺序上是否要更靠前一些,以至于在出现价值冲突的时候优先予以考虑呢?对于这一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

 

有的人如杜威就认为,教育的诸多价值之间不存在一个先验的价值秩序,只存在特定情境中不同价值之间的比较。在一种情境中,一些价值可能具有优先性;在另一些情境中,另一些价值可能具有优先性。如何在不同的教育价值之间进行选择和排序,要视不同的社会情境来确定,不存在一个抽象的、普遍的、绝对的价值秩序。



我们既不能说教育促进健康的价值大于教育促进审美能力提升的价值,反过来,也不能说教育促进审美能力提升的价值大于促进健康的价值。因为脱离了社会的情境,健康价值和审美价值根本就是不可比的。杜威的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

 

也有人认为,不同的教育价值之间存在轻重和先后的秩序。比如,有人将教育促进个体发展的价值称为教育的内在价值或本体价值,将教育促进社会发展的价值称为教育的外在价值或工具价值。认为内在的或本体的价值实现应该予以优先考虑,外在价值或工具价值的实现是建立在这种内在价值或本体价值的实现基础上的。由此看来,那种忽视甚至牺牲教育的本体价值或内在价值而片面追求教育的工具价值或外在价值的教育是不可取的,并且最终也会损害到教育外在价值或工具价值的实现。


持这种观点的人还认为,不仅在两类主要的价值类型之间存在这种优先性秩序,就是在两个价值维度下的一些更加具体的价值中间,也存在一个清晰的价值秩序。如在教育促进个体发展的价值维度上,健康与体质的发展要优先于认知与智力的发展,而认知与智力的发展,又要优先于道德与社会性发展以及审美与精神性发展,健康人格建构的价值则是前面各项价值实现的自然结果,是一种终极性的价值。


照此观点,牺牲青少年个体健康与体质发展来追求更高个体发展价值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更高阶的个体发展价值的实现总是建立在基础性的个体发展价值得到充分实现的前提下。这种观点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教育领域的价值秩序应当视不同的教育和社会环境而定

 

那么,教育的价值谱系中,到底存在不存在一个秩序的问题呢?教育者或一切关心教育的人能否凭借某种秩序认知,去断言教育的某些价值比另一些价值更应该得到优先实现呢?


综合上面两种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这种价值秩序是存在的,否则就会陷入价值相对主义,怎么选择都是对的,比如会得出搞素质教育是对的、搞应试教育也是对的这种自相矛盾的结论。只不过,教育领域的价值秩序不是绝对的、普遍的和抽象的,而是相对的、特殊的和具体的,应当视不同的教育和社会环境而定。

 

比如,在学前和基础教育阶段,青少年还处在一个比较快速的身心发展阶段,这个时期将本体价值或内在价值放在工具价值或外在价值的前面还是合理的。如果过于强调工具价值或外在价值的实现,可能真的会牺牲对其一生发展有长远意义的内在价值或本体价值的实现。但到了大学阶段,青少年身心各方面素质都已经基本形成,需要为就业做准备。这个时候教育的价值取向更多地要考虑外在价值或工具价值所提出的要求。如果这个时候再排斥外在价值或工具价值,一味地强调内在价值或本体价值,恐怕就不合适了。

 


又比如,在教育促进社会发展的价值维度上,无论是在教育的哪个阶段,传承人类已经创造的文明成果可能是最基本的价值,也是最优先实现的价值。如果这个价值实现不了,其它的社会价值像政治认同、经济增长、民族振兴、国际理解等可能都难以实现。


十四年抗战期间,尽管教育的环境非常恶劣,但是还有许多教育者在辗转流离中不忘初心、艰辛办学,为的就是薪火相传、弦歌不绝,为未来中国保存文明的火种、延续文化的精神。这就要求无论什么时候,学校都要把传承人类和中华民族优秀的文明成果放在一个优先考虑、不容动摇的位置。

 

明晰了教育事业的价值秩序,教育的实践、改革与发展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在一定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下对教育价值秩序的再思考,也能够帮助教育者矫正教育工作的价值方向。




文章来源 | 《北京教育》普教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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