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察暗访重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即将出台……陕西省要重点干这些事! |基础教育重大改革行动⑥
民小编说
全国教育大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今年7月29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这三个重要文件作出了全面部署。那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的重大改革决策部署在各地落实情况如何呢?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陕西省落实上述三个重要文件的总体情况,了解陕西基础教育重大改革动态。
关于落实基础教育三个重要文件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陕西省将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狠抓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方面各有举措、各有突破。二是狠抓难点。加强幼儿园科学规划布局工作,加大公办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力度,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加大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力度,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严控大班额,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深化普通高中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积极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统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三是强化责任,统筹推进。进一步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力度,夯实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大推进力度,推动基础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学前教育。目前《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深改委社会民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
义务教育。草拟了《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任务分解》。
高中教育。已经调研起草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意见》,并广泛征求了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地的建议意见,将于近期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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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综合施策,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普惠规范有质量发展
一是配套制定《陕西省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大计划》,进一步解决“入园贵”问题。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1022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三是继续落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按照《陕西省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大班1300元、中小班4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四是深入推进《陕西省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拟定出台《陕西省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升科学保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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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着力化解城镇大班额问题
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陕西省正在制定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指导意见,力争2019年底形成方案。
关于控辍保学工作。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签订“七长”责任书,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特别是针对2019年计划摘帽县和11个国家重点监测县进行了重点摸排。精准建立辖区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台账和建档立卡户适龄子女入学信息台账,按照辍学类别明晰分类,研究建立“一人一策”,实行精准劝返。
关于消除大班额问题。2016年10月,陕西省制定了《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消除大班额工作方案,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义务教育大班额消除情况已列入各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2018 年基本消除了66人以上超大班额,近期在秋季开学检查工作中,部署开展了全省义务教育大班额抽查工作。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着力化解城镇大班额问题,2019年全省56人以上大班额占比控制在10%以下,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大班额控制在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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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明察暗访,重拳出击
一是线下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今年1月,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调专家组成3个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分别深入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先后对中小学校补课、校园安全和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情况随机进行了督导,并将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要求各市县进一步夯实责任,全面整改。3月份,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4月份,召开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总结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开展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督查工作。
二是线上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起草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机构备案细则、应急预案等工作方案。要求在今年10月31日前,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备案材料。12月31日前,完成对陕西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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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待遇: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近期,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向各市区下发了《关于报送2018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情况的通知》,从统计汇总情况看,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略高于公务员年平均工资。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2019年1月,陕西省出台《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教师待遇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到2020年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二是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调标等待遇落实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陕西省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各市区根据文件精神及时完成了基本工资调标工作。
三是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陕西省对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的乡村教师开始发放生活补助。从2017年1月起,43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乡村教师月人均补助水平从166元增加到412元。到2018年底共覆盖学校3196个,补助教师5.65万人,月人均补助414.53元。2019年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又增加了13个,享受补贴的教师将增加2.7万人,4月中旬陕西省教育厅已会同省财政厅对所需资金进行了测算和分配。
微信编辑 | 董筱婷
微信排版 | 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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