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实地督导检查
日前,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新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认为新疆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日前,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新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并在乌鲁木齐召开督导检查反馈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总督学郑富芝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组长、教育部总督学顾问蔡国英代表督导检查组反馈了意见,认为新疆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郑富芝指出,新疆全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是新疆教育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要在新起点上推动新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要抓巩固,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做到在发展规划、财政投入、资源配置保障上“三优先”,在重视程度、投入强度、工作力度上“三不减”。
二要抓提升,在优质均衡上下功夫,实现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教师队伍更强、人民群众更满意。
三要抓监督,在实际效果上下功夫,将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的八项问责制度逐一落实落地。
雪克来提·扎克尔表示,新疆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进一步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
二是突出建章立制,以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为引领,推动义务教育再上新台阶。
三是用好督查成果,抓好整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方面的作用,全面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邑飞,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孙红梅出席会议。
文章来源 | 微言教育
微信编辑 | 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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