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实践探索与经验启示 | 伟大变革④
民小编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中国基础教育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教育面貌发生格局性变化。
《人民教育》杂志开设“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栏目,推出“伟大变革”子栏目,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从党中央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出发,分专题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战略考量、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基础教育重大政策,教育部基础教育重要政策举措,以及实践成效、重大意义、重要经验等,展示历史性成就,总结历史性经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强大思想伟力和奋进动力。今天为您分享“伟大变革”系列第四篇文章,一起来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立场,也是我国教育改革与事业发展的价值基础和行动指南,指引着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使各级各类教育健康持续发展,若干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系统总结梳理十年来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改革举措、成就与经验,将有助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0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时代意蕴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就是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教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为人民谋幸福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价值立场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在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带领人民开天辟地,走向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深刻阐明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立场。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突出从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出发,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始终坚持和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立场,制定相应的教育方针政策,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坚定不移地做到教育发展为了人民,让人民共享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
(二)人民满意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追求
人民满意既是教育改革发展的评价标准之一,也是新时代教育改革的目标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全面发展,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教育公平持续推进,人民的教育幸福感不断增强。但教育仍然面临着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难题。面对这些问题,党中央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为手段,积极探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践路径,回应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时代要求,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等重点领域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0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实践探索及其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事业,深入推进教育改革。
(一)“智”“志”双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十年间,坚持把教育作为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基本形成了贯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扶贫政策,建立起全方位的教育扶贫体系。通过点面结合,采取“扶志”与“扶智”双重举措,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群实现有效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纵观十年来我国教育扶贫实践,可以发现教育扶贫政策体系由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为主体转向了贫困区域、贫困群体、贫困个体三合一的教育扶贫政策,三类政策互相补充,完善我国教育扶贫政策体系,促进教育扶贫更加精准有效。
教育扶贫作为破解贫困问题的重要手段,在助力国家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一,乡村受教育人口突飞猛进,受教育年限显著提升。截至2021年,学前教育毛入学率88.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7.8%。第二,乡村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学生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教育补助经费7495亿元,年均增长5.97%,其中用于农村地区的资金占比一直保持在90%左右。[1] 2020年,农村普通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为11178.71元,比上年的10681.34元增长4.66%;农村普通初中生为15112.10元,比上年的14542.23元增长3.92%。[2]第三,乡村教师队伍质量明显增强。“特岗计划”累计培养了95万名优秀农村教师,覆盖3万所农村中小学。同时自2010年开启的“硕师计划”,有效提升了农村教师整体素质。2019年,我国乡村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提高到49%,乡村薄弱学科专任教师比例提高到17%。[3]
(二)“幼有所育”,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对学前教育作出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前进方向和重大举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专门印发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这在建国以来还是第一次,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4]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推进到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等。在一系列决策部署的推动落实下,“国务院领导,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逐步缓解,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取得跨越式发展。2021年,我国共有幼儿园29.48万所,比2011年增加12.8万所,增长了76.8%。在园幼儿4805.21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4218.20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78%。[5]
在学前教育资源有效扩充上,主要有以下举措:第一,中央持续性加大学前教育资金投入,2020年全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为2532亿元,比2011年的416亿元增长5倍,公办园占比翻番。第二,学前师资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截至2021年底,全国在园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总数超过350万人,十年间学前教师队伍增加了200万人,生师比从2011年的26∶1下降到2021年的15∶1。学前整体师资水平明显提升,2021年将近87.8%的园长与专任教师拥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比2011年提高了24%。第三,“入园难”与“入园贵”问题得到缓解。十年间,我国持续增加普惠性幼儿园数量,2021年已有12个省份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9成,有效保障绝大多数幼儿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2021年农村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也达到90.6%。十年间共治理2万多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位416万个,基本保障了老百姓在家门口的入园需求。第四,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断优化。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学前教育管理的配套制度不断健全,相关政府部门先后修订出台《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涵盖幼儿园办园标准、工作规范、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等内容,为提高办园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还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以促进学前教育更好发展。
(三)多措并举,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推进教育公平”。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规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2013年教育部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将督导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十年间,我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取得重要成就,截至2022年,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895个县都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这是继全面实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后,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为推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务院等部门相继出台经费保障、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控辍保学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着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具体包括:第一,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明显增加,区域差距缩小。“十三五”期间,全国普通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5.08%,2020年达到12330.58元,比2015年增长28.13%;全国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5.81%,2020年达到17803.6元,比2015年增长32.64%。[6]在经费使用上,一半以上用于义务教育,从经费使用的地区分布来看,一半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并且中西部地区财政教育经费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东部地区,教育财政经费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第二,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上坚持标本兼治和源头治理,尤其是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目标,在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实施大班额消除计划和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等方面开出了“药方”。在职称评定政策、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和教师“县管校聘”等热点难点问题上有了显著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重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99.8%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要求。通过建立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与“县管校聘”制度,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薄弱学校流动,有效保障了城乡教育资源的流动与共享,缓解了乡村教师短缺和城乡师资结构不均衡问题。截至2019年11月,全国各省份已公开的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均提出要实行“县管校聘”,其中23个省份明确了“县管校聘”的实施路径。第三,“择校热”问题得到明显抑制。通过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多举措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格局。2020年基本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国24个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比例达98.6%。[7]
(四)全面“改薄”,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提升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2013年,国家启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2014年,《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18年全国所有的县(市、旗)全部实现“全面改薄”目标。为保障“全面改薄”的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等相关政策文件密集出台,涵盖经费分配、方案实施、学校办学标准、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并重点关注与消除“大班额”问题。
实施“改薄”的关键在增加教育投入,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557.5亿元,用于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重点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破解“大班额”难题,努力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至2018年底,全国30.96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达到“20条底线”要求。中国教育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普通小学、初中校舍建筑面积自2012年的59061.93万平方米、47582.06万平方米增长到84577.25万平方米、71842.61万平方米。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98.4%。[8] “大班额”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2021年,全国义务教育大班额、超大班额比例分别降至0.71%和0.01%,比2015年下降了13.37、5.03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任务,“乡村弱”与“城镇挤”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9]
(五)拓宽渠道,高中教育实现多样化发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战略目标,要求“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之后,我国高中阶段教育驶入快车道。2017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使我国高中发展在普及的基础上注重办学特色的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出台着力解决一些学校教育质量不高、普通高中缺乏特色、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成为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的目标。以2019年为节点,我国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均已实现普及。其中,2021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1.4%,比2012年提高6.4个百分点,明显高于中高收入国家83.8%的平均水平,普通高中开始由“数量普及”向“质量普及”转变[10],多样化发展成为普通高中教育的时代发展主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动普通高中发展上的主要举措有:第一,高中阶段学校数量与经费投入明显增加,学校办学水平得到改善。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普通高中1.46万所,比上年新建671所,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均提高了高中生均经费标准,其中21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第二,重点支持县域薄弱普通高中建设。县域高中在我国教育现代化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全面提高县中教育质量,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办人民满意的教育,202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了《“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同时为进一步振兴县中发展,教育部部署北大、清华等48所高校托管帮扶112所县域普通高中,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带动和提升我国县中整体办学水平。第三,创新普通高中育人方式,稳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截至目前,有4批21个省份先后推进新高考改革。根据新高考改革内容,各省份积极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2021年,全国新高考改革主要省份均已采用选课走班形式,制定选课走班指南,落实综合素质评价。同时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加快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与质量提升。在高中课程改革领域,为推动普通高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7年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0年又对该课程方案和标准进行了修订。
(六)减负增效,形塑良好教育生态
课业负担关乎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双减”政策的实施,是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体现。“双减”,从治“标”的意义上讲,是要减轻学生的校内作业负担和参加校外培训的负担;从治“本”的意义上讲,是克服由社会竞争引发的教育竞争以至教育“内卷”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的损害,以及对整个教育生态系统的破坏。对学校教育而言,“双减”意味着学校教育从立德树人的高度认识和实施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实现减负增效;对整个教育系统而言,则是要重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关系,形成协同育人新局面,恢复和重建以学生健康发展为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育生态系统。
“双减”政策实施近一年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得到减轻,家长教育焦虑得到缓解,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强。截至2022年2月,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比例由2021年春季学期末的49.1%提高到秋季学期末的92.2%,同时建立了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等。“双减”落地后的调查发现,90%以上的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作业,负担明显减轻。72.7%的家长反映教育焦虑有所缓解,并且自己的教育观念正在发生转变,科学育儿理念逐渐形成。[11]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截至2022年3月,我国线上线下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压缩比例高达90%,校外教育日益规范健康。[12]
0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经验启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体现了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人民立场。总结新时代我国教育改革的实践经验,不仅能够促进新时代教育思想理论创新,提升理论的实践解释力,同时也能为更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提供借鉴。
(一)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教育的追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信念与性质宗旨,彰显了党的根本要求与初心使命,反映了社会主义教育发展的人民立场。具体在教育实践中,党始终将人民利益与人民满意贯穿教育改革之中,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实现从“普及”到“提高”的飞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教育的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保障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基础性、系统性与整体性作用;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与教育脱贫攻坚战,全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实现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的转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时刻以人民为中心,重视对偏远地区、落后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支持,打造覆盖所有贫困群体的助学政策体系,帮助亿万学生顺利入学、安心上学,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伟大成就的重要法宝,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九年义务教育实现普及,建成世界最大规模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第一方阵。各类教育制度建设愈发成熟完善。历次的教育改革实践证明,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经验,也是走向教育强国、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根本保障。
(二)始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一方面,立德树人包含了育人为本、立德为先的教育准则;另一方面,立德树人呈现了教与学的双向过程,蕴含着教育教学的方式选择。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其贯穿到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十年来,我国教育改革始终以人民利益与人民满意为根本立场,致力于构建立德树人全面育人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推进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努力为每个人提供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推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内核。新时代教育主要矛盾的变化反映了人民对于美好教育的追求与向往。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公平程度显著提升,学前教育普及率明显提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得到保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加速,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步明显,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增加。与此同时,教育改革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增加,深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侧改革,促进师资流动,改进薄弱学校办学质量,稳步推进“就近入学”与“公民同招”政策,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等等。努力为每个人提供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既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路径选择,也是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优势及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现路径研究”(课题批准号:VGA200001)的研究成果之一
(范国睿系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教育学部教授,教育治理研究院院长;范勇系教育学博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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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 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发布[EB/OL]. 2021-11-30[2022-04-26]. 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111/t20211130_583350.html
[3] 梁丹,林焕新.“特岗计划”十五年:三年服务期满教师留任率超85%[N]. 中国教育报,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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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建民.“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内涵释要与路径选择[J].教育研究,2019,40(07):73-82.
[11] 教育部.“办实事 见实效”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围绕“双减”工作情况介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EB/OL]. (2021-12-21)[2022-06-08]. http://www.moe.gov.cn/fbh/live/2021/53899/.
[12] 林焕新. 校外培训治理迈出坚实一步[N]. 中国教育报. 2022-03-01.
文章来源 | 《人民教育》2022年第12期
文章作者 | 范国睿 范勇
责任编辑 | 李帆
微信编辑|谭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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