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一副县长违反财经纪律受处分,近期广西还有哪些县区主官“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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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纪委近日通报,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邹明助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处分。
通报称,邹明助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任罗城县政协副主席、政府办主任期间,未能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虚列单位的业务经费开支,安排财务人员冲销了之前罗城县县长银某某为县庆活动对外联系项目通过其提取的10万元现金,其行为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且情节较重。邹明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邹明助,男,仫佬族,1972年2月出生,籍贯广西罗城,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曾任罗城县下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东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宝坛乡党委书记、四把镇党委书记、罗城县发改局局长、世行办第一副主任。
罗城县原县长银邦克,已于2015年8月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近期,广西还有几名县级主官被宣布接受调查,判刑等。
兴安县人民政府原县长高亮被查
今年3月28日,据桂林市纪委消息: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政府原县长高亮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高亮,男,汉族,湖南湘潭人,1965年2月生,199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桂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党组成员(正处长级);2015年4月任兴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2015年5月任兴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南宁市良庆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谷明佳被“双开”
据南宁市纪委3月21日消息:日前,经中共南宁市委员会批准,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南宁市良庆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谷明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谷明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他人串通投标,获得巨额利益,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决定给予谷明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蒙山原副县长盘远和受贿445万被判10年
2月14日,梧州市蒙山县政府原副县长盘远和涉嫌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盘远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6年,盘远和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兴安县人民武装部政委、蒙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45万元和手表一只。
去年12月,广西一批落马县长、县委书记密集宣判。▼
广西头条综合报道 编辑:黄令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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