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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对有孩子的家庭颇具诱惑力。很多家长为了使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不惜重金购买有名校做配套的楼盘,这些楼盘称为“学区房”。学区房无论新房还是二手房的价格比同区域的都要高出一大截。所以,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竞相围绕名校、学区房做文章。柳州一知名楼盘的业主买房后发现学区调整,业主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业主被名校区宣传打动买房 

 

      2015年年初,位于柳州市箭盘路36号的盛天悦景台开盘,广告宣传中,打出了“蟠龙山公园旁,八中名学区房”的口号。


       这引起市民吴先生的注意。2015年,他去看房,置业顾问告诉他,只要购买了盛天悦景台的房子,孩子就能在柳州市第八中学就读。置业顾问塞给他一本改楼盘的介绍手册,明确表明该楼盘是柳州市第八中学(下简称“八中”)的学区房。此外,盛天悦景台的视频宣传片内还有八中某位负责人的讲话。


盛天悦景台售房宣传页。


      在该视频宣传片的4分42秒到5分3秒,一位八中负责人以及八中学生在学校里学习的镜头。不过,在这部宣传片里,八中一位副校长仅仅是谈了教学理念,并未提及学校与该楼盘的关系。


      在与周边的几个楼盘进行多次对比后,吴先生下定决心在盛天悦景台置业。2015年上半年,吴先生在柳州市盛天悦景台售楼部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一套125平方米的商品房,按照合同,房子将在2017年6月30日交付。吴先生说,除了盛天悦景台的环境、交通和配套,他更看重的是“八中学区”。


 

 学区划分粉碎“学区房梦”


      2016年6月,柳州市教育局公布的《柳州市2016年市区初中学区范围》表明,盛天悦景台不在八中的学区划分中,多位购房业主表示“如遭遇晴天霹雳”。


    “当时,就是看中盛天悦景台八中学区房才购买,一来可以让孩子就读八中,二来学区房升值快,作为投资也不错,才决定高价买那里的房子。”吴先生称八中这个校区,对业主来说太有诱惑力了。


     眼见就要交房,之前承诺的八中学区确变成其他学校的学区,这样不少业主难接受。



      业主维权碰壁


  此后,有业主提议维权,吴先生等20多位业主同意加入。他们先找了鱼峰区教育局,教育部门称从未承诺盛天悦景台属于八中学区。


       据悉,近年来柳州城区范围不断扩大,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新建楼盘不断增多,教育部门每年都会对辖区的适龄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学校划片也会随着适龄儿童的数量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个别楼盘以“学区”为承诺,鼓动购房者买房,但事实上,学区究竟属于哪里,楼盘自己说了不算,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才是百姓了解学区划分最可靠的依据。


      吴先生等业主又提出,为何八中负责人会出现在房开的宣传片?


       教育部门答复称,此举是房开商的单方面行为,该宣传片是房开商自行剪辑而来,并没有经得八中负责人同意。为此事,房开商曾给教育局写过道歉信。


      随后,吴先生等业主先后三次找过该楼盘房开商,其中两次都碰了壁,最后一次则是由工商部门出面进行三方调解。经过调解,房开商方面同意原价退房,但对于这个调解结果,业主们并不同意。


  吴先生说,工商部门调解时距离他们买房的时间已过去近两年,柳州市的房价较之前涨了不少,如果按照原房价退房,业主们是吃亏了,更何况,他们中有不少人是按揭买房,银行的贷款利息也是一笔支出。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房开虚假宣传受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十二条还规定“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盛天悦景天以八中作为宣传噱头,让该楼盘赢得大量购房者的行为是否违反广告法?就此问题,记者从柳州市工商局了解到,对于市民的相关投诉,该局已作出处罚。


显示,柳州悦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虚假广告被处罚151万元。


显示,盛天悦景台所属的房开——柳州悦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在2015年8月20日因擅自发布含有“八中”及“八中学区”虚假广告内容,被工商部门罚款151万元;由于房开没有按期缴纳罚款,又被起诉至法院,最终被加以处罚款151万元,共计人民币302万元。


  律师:房开商虚假宣传属侵权


  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庆认为,新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房开方以学区名义进行宣传的行为涉嫌违反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而盛天悦景台是2015年年初开始预售,当时新广告法没有正式实行,但以学区房作为噱头进行宣传也是有违广告法的精神。


  江庆认为,“学区房”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在《房地产法》中也缺乏相关的规定,且涉及“学区房”的条款本身没有写进合同,难以按《合同法》进行约束,开发商很容易钻法律的漏洞。 也就是说,就算“学区房”宣传没有写进合同,只要能证明开发商的说明、允诺具体确定,影响到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学区房”宣传一样可作为合同条款,一旦“学区房”未兑现,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



  业主将房开商告上法庭


     业主们多方维权未果后,把房开商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月25日,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原告诉称:房开商曾铺天盖地的宣传盛天悦景台为八中学区房,而2015年8月20日却因擅自发布含有“八中”及“八中学区”虚假广告内容,被工商部门罚款151万元。但处罚之后,该楼盘仍在宣传盛天悦景台为“八中学区”。此外,房开商至今没有回收曾发布的盛天悦景台为“八中学区”的广告,也未说明该广告已作废。


  原告称,房开商以“八中学区”为由抬高房价,导致业主购买时,房价高于其他楼盘,而之后受虚假宣传影响,原告购买的房屋贬值。


  被告方柳州悦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称,柳州市教育局每年会重新划分学区, 2015年时,盛天悦景台确实被划分在“八中学区”范围内,由此看来房开商并没有欺瞒业主;此外,2017年的学区未划分,2017年及之后的学区划分都有可能不同。而盛天悦景台关于“八中学区”的宣传册为2015年1月份印制,而工商行政处罚为2015年8月20日,两者时间不同。


  被告的代理律师称,各楼盘的价格由拿地成本、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建筑质量、户型等因素决定,并非只有学区一个因素。在购房合同及补充合同写明有“乙方应了解合同约定的周边环境、配套……”的约定,双方签字确认。故不存在欺骗。


  业主与房开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其中一页。


      被告的代理律师称,盛天悦景台的房价一直在稳步上升,并没有下跌。因此,原告不存在损失。


     后经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辩答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购买学区房需谨慎 


      因各城市对“就近入学”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购买“学区房”的购房者来说,在购房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政策上的区别。有些楼盘虽然与名校仅一墙之隔,但并非意味着就能进入该学校就读。



       专业人士提醒购房者,根据目前的学区划分政策,学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以当年官方发布为准,不要盲目听信楼盘销售人员所谓的承诺。购房时,对于置业顾问的口头介绍,要做好录音记录工作,保留证据,如若发生纠纷,可以合理维权。


      买房时,广告宣传和样板间都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具体承诺。购房时要多看看合同,千万别让学区房忽悠。


微评柳州报道  作者:周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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