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进驻广西,重点督察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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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月6日起全面启动。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第一组:山西,组长吴新雄,副组长林山青;
第二组:辽宁,组长朱之鑫,副组长刘炤;
第三组:安徽,组长刘伟平,副组长李春良;
第四组:江西,组长宋秀岩,副组长赵英民;
第五组:河南,组长杨松,副组长张雪樵;
第六组:湖南,组长徐敬业,副组长叶民;
第七组:广西,组长李家祥,副组长翟青;
第八组:云南,组长焦焕成,副组长翟青。
将重点督察以下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
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
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
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2020年4月,广西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公开文件称:2018年6-7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并于2018年10月20日正式反馈督察意见。45个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并销号8个,已完成整改正在核查18个,13个达到序时进度,6个正加紧推进,基本达成阶段性整改目标。
资料图
广西头条报道 编辑:陈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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