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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告!即日起,全市范围开展!

蚌埠发布 2023-09-07


关于在市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整治的通告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为切实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即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动自行车等通行秩序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

2.违反规定加装车篷、雨篷、车厢等装置;

3.不按规定登记和安装号牌;

4.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

5.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等。


二、整治期间,将适时通过媒体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


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员等应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对上述人员交通违法除依法处罚外并通报至所在辖区文明办。


四、对阻碍执行职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管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2月10日


延伸:《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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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日报社 蚌埠交警

融媒体记者:何沛

编辑:侯靖

校检:成凯

审核:朱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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