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差额补收通知!

蚌埠发布 2024-01-04



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差额补收工作的通知

蚌埠市各参保单位:


2023年7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等部门公布了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为20094元/月,下限为4019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按照省人社厅文件精神、省社保局统一部署,我市于11月25日9时对于未按《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统一进行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数调差补退。


此次缴费基数调整不涉及2023年11月25日前已退休人员、中断缴费人员或参保单位发生变动的参保人员。上述人员若需调整,经职工和单位协商一致,可由所在单位提供职工签字的补调申请于2023年12月25日之前至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综合业务窗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对已经办理死亡、转出、出国(境)定居、缴费不满15年退休等一次性结算的,不再补调缴费基数及补(退)收差额。


各参保单位2023年12月可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单位缴费通知单”,并及时至税务部门正常申报缴费。


特此通知。


蚌埠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更多信息请下载“蚌埠发布”APP


往期精彩回顾



接连发布!有关公积金
下月起,高速通行有变化!
央行最新发布!95个城市已下调
开展!持续到明年1月23日
通报表扬!
连续三个月,全省首位!
不能喝!不能喝!不能喝!
蚌埠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公示
公示!蚌埠首届
祝贺佳先股份!


来源:蚌埠市人社局网站

编辑:侯靖  校检:成凯  审核:朱素贤

监制:王静

总监制:孟儒存



今日推荐


↓↓↓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