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绿会接到志愿者反映疑似非法豢养斑海豹情况,已向有关部门致函
春节期间,绿会“中华斑海豹保护地•盘锦”的田继光主任接到志愿者反映: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四季花城小区物业自2010年开始豢养斑海豹,共两只,目前其中一只已死亡。志愿者已向辽宁省有关部门报告,但是还未收到回复。
(小区物业饲养的斑海豹)
斑海豹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目前,尚不明确该单位是否具备驯养繁殖许可证。
消息一出便得到绿会的高度重视,准备致函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希望尽快查清此事并处理好后续问题。
“中华斑海豹保护地•盘锦”田继光主任曾调查发现国内一些饭店存在非法豢养斑海豹现象。对于如何救助以及后期放归大海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田主任,因为长期被豢养的斑海豹,野外生存能力已经弱化,未经野化训练直接盲目放归大海将对斑海豹的生存造成威胁。田主任提出建立一个半野生状态的斑海豹救助中心的想法,可以对各地救助的斑海豹统一进行治疗和野化训练,最终实现放归大海的目的。中国绿发会将会继续关注此事,同时也将积极推动斑海豹的保护与救助。
注:以上图片由田继光主任提供
文/小六 审/小飞 编/Angel
【公益募捐】濒危物种全国保卫战
识别二维码,关注中国绿发会
掌握生物多样性、环境公益诉讼、绿色发展等领域全面资讯
联系我们
电话:010-68485952官网:http://www.cbcgdf.org/邮箱:v1@cbcgdf.org分享是一种美德、关注是一种智慧
了解公益项目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