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园林建设应遵循自然原则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建议
编者按:
城市园林建设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也不妨存在很多打着生态修复的名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
由此,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收到了相关“两会”议/提案建议。现整理如下:
同时,中国绿发会两会建议征集工作将全年持续开展,随时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建议。
按/阿西叶 审/Cherry 编/angel
案由:
城市园林建设在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满足城市健康、安全、宜居要求,推进城市生态环境修复方面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当前,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也存在诸多问题。很多城市绿化规划缺乏科学论证,片面追求景观化,通过铲除良好自然生态植被来建设人工湿地、未做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就搞湿地公园的建设开发等现象层出不穷。
2021年12月,中国绿发会接到志愿者反映,福建龙岩新罗区自然河岸通过铲除周边良好自然生态植被,进行人工湿地建设。从志愿者提供的图片可以看到,大片的芦苇地已被铲平,自然生态环境被破坏,将改建成公园、人工绿地等。这样一来,周边正在逐渐恢复的生物多样性、生物链体系将被人为割裂。这样的例证,包括北京的沙河湿地把坡案硬化做成景观水系、南苑湿地公园建设用人工绿地替代原野等行为都引起了社会很多反对声音。这种打着生态修复的名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亟待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并在政策层面上进行相应调整和制度上进行完善。
建议:
本着生态文明思想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城市园林建设应在环评规划的基础上系统地论证该地区的生物多样性,真正做到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科学推进河流、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在已经建成的城市园林项目中,长期坚持开展对区域生物多样性的监测工作,掌握区域生物多样性的本地数据和动态变化轨迹,为提升城市园林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功能”提供支撑。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在政策层面明确城市园林建设尽可能地保持原野环境,充分考量河流、湿地承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严肃查处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修建人工湿地、以牺牲生物多样性为代价建设城市公园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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