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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西宁贫困大学新生可申请政府全程资助(附资助程序)

2016-07-04 西宁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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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今年刚考上大学的贫困生可以申请资助,有这回事吗?”

“邻居家的孩子成绩好,但学费是个难题,是不是能申请资助?”

……

连日来,众多读者及网友咨询贫困大学新生资助办法是否有变化,该如何申请。记者从西宁市民政局了解到,按照新出台的《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实施办法》,今年8月起,西宁市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将受到政府的全程资助。




新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西宁市将全程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至大学本科毕业(最长4年、医学专业除外);资助标准也大幅度提升,考入一本本科院校、二本和三本本科院校、专科及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每人每年资助学费分别为7000元、6000元和5000元。

资助内容包括学费和生活费,实行“双向”资助,受学费资助的大学生按照全额城市低保标准,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按月资助生活费;不符合学费资助条件,但符合生活费资助的学生,西宁市也会将他们纳入全额城市低保范围,享受生活费资助,生活费标准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调整。



 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新实行的年度资助,将根据资助家庭收入变化和学生在校现实表现,实行动态管理。受助学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原件分别交至县(区)民政和农牧扶贫部门备案。今后学年的资助经西宁市教育、民政、财政部门审定后,确定是否继续享受教育资助资金。如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发生酗酒斗殴、勒令退学、挂科留级等情况的不能继续享受资助,由西宁市民政、农牧扶贫和教育联合书面告知,加强对受助学生在校期间表现情况的监督管理。





相关链接:资助程序

1申请。每年入学前,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家长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会救助、农牧扶贫经办机构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西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关材料;3.录取通知书;4.民政及农牧扶贫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审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会救助、农牧扶贫经办机构负责受理高等教育新生入学资助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及时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有关材料,并签署审查意见,上报县区民政及农牧扶贫部门。
3审核。县区民政和农牧扶贫部门负责对上报材料核准,并将审核结果在县区张榜公示,同时反馈到申请对象所在村(居),公示3天。
4审批。学费审批根据生源家庭属性(城乡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别由西宁市民政及农牧扶贫部门审批。生活费统一由西宁市民政部门审批。符合资助条件的,批准享受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待遇;不符合资助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并说明理由。
5发放。受助大学生学费每年入学前发放、生活费逐月由县区民政局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



(来源:青报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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