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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工资与个税
各位亲,我们的微信公众号【个人所得税】平台上,收到大量的关于【补发工资怎么算个税】的问题,现将答案整理如下:
补发工资成因
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新进人员定级、
资金短缺、筹建期
但怎样计算个税呢?
1、【国税总局对[补发工资与个税]】
——没有出台文件进行规范
2、【已出台[补发工资与个税]文件的省份】——还原回以前各月计算个税
可以将因上述原因而补发的以前月份工资,还原回所属月份计算个税。如大连、广东、内蒙古、福建、安徽、新疆、云南、广西。3、【未出台[补发工资与个税]文件的省份】——并入发放当月一并计算个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2011年修订)第八条第一款的表述,应将补发工资并入当月工资一并计征个税。
对【未出台[补发工资与个税]文件的省份】的纳税人,应先咨询当地的地税机关,问清本省是否有相关法规或内部执行的规定,以判断是否要将补发工资还原回所属月份计征个税。
出台文件省份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