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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统计 海曙统计 2022-05-16

近期,国家统计局再发通报,通报了10期统计违法案件责任制追究情况,一并发出的还有97家企业因数据造假被多部门联合惩戒的消息。



  2017年至2018年4月,国家统计局共查处26个省(区、市)的72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对案件涉及的统计违法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案件涉及的责任人已移送地方党委、政府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截至9月10日,5省(区)的10起案件已经结案。现将已结案案件责任追究情况予以通报:


  在已结案的10起案件中,共处分处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151名。受处分处理人员中,厅级干部9人,均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其中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处级干部33名,包括地方党委、政府领导22名、有关部门负责人7名、统计机构负责人4名,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0人,行政警告8人,行政记过8人,行政记大过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03名,包括区县、乡镇及街道干部27名,有关部门干部58名,统计机构干部18名,其中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撤销党内职务8人,开除党籍1人,行政警告22人,行政记过30人,行政记大过25人,降级5人,撤职11人;其他人员6名,其中行政记过3人。除以上党纪政务处分之外,18人受到组织处理。对174家统计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其中警告29家,警告并罚款145家,罚款金额共计400.7万元,在失信平台公示15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其他案件正在按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按期办理。

 

  国家统计局

2018年10月22日


      统计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将会被追责。为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自2018年8月24日起施行。


      为了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出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旨在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扎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该责任制中,上级统计机构履行领导、指导和督导责任,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承担监督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


      小编将《规定》中的主要内容整理成思维导图,建议各位统计人收藏,对照履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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