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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家···我的工作还好吗?

海曙统计 海曙统计 2022-05-16


此次疫情突发,小编在家整整待了10天,我的小伙伴们有的待了两周,有的甚至现在还继续在家隔离。隔离期间,小伙伴们在朋友圈里开启了厨房技艺大比拼:电饭煲蛋糕、彩色凉皮、烘焙····充分展示了人人都有成为“厨神”的可能!


彩色凉皮

一个小编不认识的高端烘焙作品


曲奇饼干

电饭煲蒸蛋糕



看似欢乐的厨艺比拼之后,在小伙伴们的内心深处,还是对此次疫情中企业、工作、薪酬等方面都存在着疑虑和担忧。







目前,疫情得到了初步控制,企业复工复产也在有序的推进过程中。但不管企业是否正常复工,员工是否正常上班,仍面临许多实际问题,如疫情期间工资发放、用工问题等。宁波市律协劳保委、民商委、法顾委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企业用工方面存在的50个常见的情况做了详细解答。


经过朋友圈的投票,小编选取了四类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做摘要,想看全文内容的,大家可以猛戳“阅读原文”查看哦!


延长假期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1

在延迟复工期间,需要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吗?以什么标准支付?


答:首先,可协商休假处理。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但需按各类假期工资标准支付。其次,协商工资。从2020年2月3日起的工资待遇,企业还可与职工协商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再次,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原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又分两种情况: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者,企业按照最低工资80%支付生活费,直至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复工。


2

春节延长假期间,需要支付工资吗?延长假期期间,若员工上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吗?春节延长假期间,若员工工作的,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答:根据人社部发[2020]8号文,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员工因故隔离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1

员工如果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被留观和被区域封闭而隔离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答:正常发放。根据人社部发[2020]8号第三条(六)规定,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2

员工被采取了隔离措施,隔离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正常发放。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疫情期间,企业如何正确处理用工关系?

1

企业能否因员工疑似感染或确诊而被隔离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答:不可以。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它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2

企业若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能否进行经济性裁员?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四项之规定,因生产经营困难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在履行了以下程序后可进行经济性裁员:(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3)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企业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关系的,仍应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因疫情原因,企业能否单方面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


答:不可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人社明电〔2020〕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企业因疫情原因拟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而调整后的岗位及薪资又与双方签订的原劳动合同不一致时,企业仍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对变更后的内容进行确定;特殊时期,邮件、微信或短信记录等形式也可作为书面形式予以保存记录。



延迟复工期间,HR能做些什么?


答:HR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A:告知复工时间:依据依据国家和各地政策规定确定本公司员工复工时间。

B:员工返程提示:提示员工尽可能提前返程,做好路途疫情防护工作,到达后做好自我隔离。

C:员工申报:延迟复工期间进行疫情感染和接触情况申报;可能影响员工正常复工的特殊情形申报,如封城、封路、交通限制等。

D:疫情防控安全告知:复工前员工个人的疫情防控提示;复工后的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的疫情防控安全告知及自我保护措施。

E:准备申请复工的资料和工作。

F:其他人事问题。





命运共同体



昨天,钟南山院士在广州医科大学疫情防控专场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根据我们团队在传统模型基础上加上影响因素,国家强力干预和春节后的回程高峰消除后,预测高峰应该在2月中接近2月底。到了2月15日,数字果然下来了。我们更接近国外权威的预测值。我们有信心,四月底基本控制。”

从1月到4月,整整四个月甚至可能在更长一段时间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过程将持续受到此次疫情影响。但事实上,不仅企业,员工同样受到了较大影响。疫情面前,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处理,希望能更多的建立在对话与沟通之上。

员工与企业之间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员工与企业之间不再是单纯的利益共同体,而是命运共同体!疫情犹如风雨,风雨之后,我们一起继续前行!


作者:陈媛

资料来源:宁波市律协劳保委、民商委、法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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