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市开展高温用工执法专项检查,情况如何?
8月6日下午,市劳动监察支队组织执法人员来到市区部分企业和建筑工地,通过现场查看、询问走访等方式,检查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护相关政策情况。
执法人员首先来到盐城南洋机场T2航站楼施工现场,到相关施工单位查看高温津贴支付台账,并到工地进行现场走访。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工人仔细询问了高温津贴发放和高温劳作时间等情况。
据悉,自6月初至7月底,围绕高温津贴发放、劳动保护、安全用工、权益保护、防暑降温五个方面措施落实情况,我市重点检查了建筑、交通、制造、纺织、餐饮等五大劳动密集型行业,涉及有毒有害、露天作业、高温作业“三类”岗位,对471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监察巡查,涉及劳动者2.8万余人。共督促113家用人单位完善了防暑降温措施,支付高温津贴达350多万元。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大部分用人单位都能做到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及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同时还为劳动者准备了绿豆汤、凉茶、风油精、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的药品。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检查组当场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风险提示函》。
友情提醒
针对大家关心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高温作业应提供哪些劳动保护措施,市劳动监察支队友情提醒,用人单位如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而高温津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每人每月200元。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另外,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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