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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简报第9期 | 拿下奖学金,斩获十佳称号,本期新生简报前来助力!

学生工作部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3-02-20



你们一路披荆斩棘

终于来到更加广阔的舞台

前方是新学期、新目标、新征程

而关于荣誉的一切

奖学金、十佳称号、优秀毕业生

通通由我们为你解答






  一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0%评选,奖金1500元。

  二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2%评选,奖金1200元。

  三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8%评选,奖金600元。

  单项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0%评选,奖金300元。






 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与德育学分成绩排名均须在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六)对于学习成绩或德育学分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每人奖励人民币8000元。






 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评选条件:

(一)(二)(三)(四)同“国家奖学金”


(五)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与德育学分成绩排名均须在专业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六)对于学习成绩或德育学分成绩没有进入前15%,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奖励金额:  省政府奖学金每人奖励人民币6000元。






 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选条件:

(一)(二)(三)同“国家奖学金”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应在本专业(或班级)前30%(含30%), 另一项位于本专业(或班级)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放宽至本专业(或班级)前50%。无不及格科目。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学习成绩和德育学分排名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符合条件的,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排序。

 奖励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奖励资助5000元。






 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及外国留学生。

 评选条件:

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二)(三)同“国家奖学金”


(四)本科生学习成绩与德育学分成绩排名均在专业(班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并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其学习成绩和德育学分成绩可放宽至前20%。


留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山东师范大学校规校纪和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与中国学生和来自不同国家的留学生和睦相处。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与综合表现优秀。

(五)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赢得重要荣誉。

 奖励金额:  颁发“山东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证书,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






  各单位从评选出的学年优秀学生中,择优推荐十佳大学生候选人1名。

 评选条件:  被评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且获得该学年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各单位从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推荐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1名。

 评选条件:  被评为该学年优秀学生干部,且获得该学年一等或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各单位从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十佳班集体候选单位1个。

 评选条件 :  无学生违纪受处分现象,且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






 评审范围:  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评审类别:  分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两种。

 评审比例:  学校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根据各学院情况不同。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就业创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自愿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取得荣誉的,优先考虑推荐。

(六)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七)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八)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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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相信未来必会更加精彩

遥望星空,为梦前行

新一代山师er们信念坚定

无畏挑战,勇敢向前

这一切荣耀都将与你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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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投稿邮箱 xsczhenggao@163.com


文字WRITER|明昌鹏

图片PHOTO|王意丛

编辑EDITOR|王晓宇

审编RESPONDSIBLE EDITOR|秦雅琪 姜雪 徐珂

张怡灿 朱学瑾 亓家璇 覃娅丹 张芮

终审FINAL AUDIT|周承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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