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指办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
11月23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党支部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胡和平书记、省长、省纪委贺荣书记在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在全省检察系统贯彻落实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上的讲话。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高霄同志作为支部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在不折不扣学习中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后,支部全体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要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自觉支持、积极配合、全力以赴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检察人员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严格按照省委、省检察院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试点任务。
高霄副检察长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作了表态发言,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一是拥护中央决策。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上来,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服从改革。二是服从组织决定。无论是转隶到监察委还是继续留在省检察院工作,都要听从组织安排,服从组织决定,踏踏实实干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三是做好当前工作。按照省委、省检察院及局里的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案件线索清理、档案移交、侦查装备登记造册等工作。四是严格遵守纪律。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发表与中央精神不一致的意见,不妄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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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反贪污贿赂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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