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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以案说法】女青年当“二房东”把自己送进监狱
一年被逮进去两次
也是没谁了!
明明是青春满满的女青年
为何要把青春葬送在诈骗这条路上?
雁塔检察君带你了解女青年是如何把自己“送”进去的~
本来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干房屋中介的25岁徐某某,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无力偿还债务,无奈之下,徐某某假冒雁塔某小区多套房屋的房东,将自己低价从真正房东那租来的多套房屋高价转租给被害人吕某等人,并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徐某某谎称家中有急事让被害人吕某等人提前预支半年房租共计44200余元,在更换了个人手机号、微信号等相关信息之后,徐某某携钱款逃逸至浙江省余姚市。2017年7月,徐某某被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抓获归案并移交公安雁塔分局。同年6月,徐某某曾因涉嫌诈骗罪被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刑事拘留。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于近期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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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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