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检察建议消除油烟污染消除扰民隐患
餐饮服务项目是现代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服务行业,但其经营活动中又不可避免产生污水和油烟异味外溢等破坏市容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一直以来,这一问题饱受居民诟病。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2017年8月以来,位于富平县城区靖和紫御台小区和福星花园小区楼下两个餐厅抽油烟机运行致噪音污染大,且产生的油烟等恶臭气体直接排放到小区单元楼口处,严重危害了公共卫生环境,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了保障居民有舒适的生活环境,富平县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分别向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两个餐厅油烟污染环境的行为作出处理。同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预案和措施,对县城规划范围内餐饮业油烟污染环境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消除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和对环境的污染。
两份检察建议均得到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两局相互配合,组织人员对两个餐厅油烟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查处,责令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合理科学排放。随后,两局联合在城区开展了一次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并将餐饮油烟治理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及时函复反馈落实情况,同时感谢和恳请检察机关继续对执法工作予以监督。
检察长苏新宇强调,富平县人民检察院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重要指示,将继续把服务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忠诚履职,有效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来源:富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胡新爱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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