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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秉公办案 执法为民获锦旗

陕西检察 2020-10-17

3月22日一早,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人前来送上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锦旗,他激动的握着刑事检察部副部长张春玲的手说:“感谢检察官秉公执法,将遗漏的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原来,老人名为周某某,其儿子周小某为张某甲等三人涉嫌非法拘禁案件的受害人,三人在向周小某索要债务时将其非法拘禁70余小时。该案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于2017年4月移送至华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承办案件的张春玲检察官发现本案中另一嫌疑人张某丙的行为也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于是,她向侦查机关发出追诉张某丙的检察建议书。2018年1月,张某丙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同年2月,张某甲、张某乙、梁某某、张某丙被依法起诉至华阴市人民法院,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该案件的成功追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春玲检察官说:“作为国家公诉人,我们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精益求精办好每一起刑事案件,使公正贯彻在每一个诉讼环节之内。这是我们工作的本质要求,你不要谢我,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才能真正做到执法为民,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一直以来,该院将追诉漏罪漏犯这项工作作为对侦查机关法律监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办案实践中,把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中“另案处理”、“在逃”以及“证据不足”等未移送审查起诉人员的案件作为追诉漏罪漏犯的重点。三年来,该院共追诉漏罪漏犯30余人,准确打击犯罪,诉讼监督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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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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