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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黑心商贩利欲熏心 ,用硝制作“毒羊肉”
近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杨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杨某某在合阳县城经营一家羊肉馆,但生意一直不太好。为了让店里的生意好起来,2016年12月底,杨某某便从西安购买了一小瓶亚硝酸盐。之后在每次制作羊肉时,杨某某都会用筷子蘸一点亚硝酸盐加到煮羊肉的锅里,这样制作出来的羊肉色泽红艳、肉质软烂,口感也较好,店里的生意有所好转。2017年2月份,合阳县市场监督局和公安局联合执法检查时,在杨某某的店内发现装有亚硝酸盐的瓶子,遂案发。
总有一些像杨某某一样利欲熏心的商贩,为了提色增味在制作食品时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从中获取非法利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和巨额的罚款。同时,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饮食千万要注意,外观味道莫强求,绿色健康最重要。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苏继敏副检察长对执检处调研学习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来源:合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敏青 、姚华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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