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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苏继敏副检察长赴咸阳调研指导司法警察工作

陕西检察 2020-10-17

5月10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继敏一行四人赴咸阳市调研指导司法警察工作。

调研组察看了司法警察训练中心和干警训练情况,并召开了咸阳市院及各区县院法警负责人座谈会,就司法警察工作业务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司法警察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林海,咸阳市院专委兼综合业务部部长赵丽萍,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辉一同参加了调研。


苏继敏副检察长察看司法警察训练中心


苏继敏副检察长参加座谈并讲话


座谈会现场

苏继敏副检察长对咸阳司法警察工作方面取得成绩表示肯定,对大家提出的司法警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对工作中好的建议进行了归纳,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司法警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顾大局。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听党指挥,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落实好高检院、省院党组关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相关部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增强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支持改革、服从大局,努力提升司法警察工作水平。二要强化理念创新,谋发展、重自强。要对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工作方向、抓手和队伍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思考和探索,要善于学习,防止习惯于靠经验吃饭、靠惯性工作。要敢于创新,梳理检察工作的各个流程,围绕法警的九项职能,将原先应该履职而没有履职到位的职能履行起来,同时创新司法警察履职的新范畴。三要忠实履行职责,敢担当、有作为。要把“维护”作为司法警察工作履职的主体,把“服务”作为履职的出发点,维护好检察工作秩序,保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顺利履行。要强化司法警察的武装性质和震慑作用,保护好检察人员人身安全;要在维护机关秩序安全上进一步提高认识,防范恐怖袭击,把维护安全工作与一般性的保障办公秩序区分开来,把工作认识和出发点提高到应对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和防范恐怖袭击的高度上来;要继续发挥司法警察在维护接待来访场所秩序的主导权、指挥权,在指挥安排保安、协警实施巡逻、值守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警察权中独有的盘查、检查职能,有效维护机关安全秩序;要添置和充分运用高科技设备、装备,实现科技防范、立体巡控,做好人装结合,提高安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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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法警总队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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