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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温度

陕西检察 2020-10-17



2017年9月,第一次见到赵某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吃惊,羞怯地低着头,胆战心惊地跟在母亲后面,很难将那么瘦小的他和案卷中那个抢劫嫌疑人联系到一起。更惊讶的是,陪他一起来的竟是他的母亲,因为之前联系的一直都是赵某的舅舅,也曾问过他的父母呢,因为法定代理人到场最好是父母。舅舅好似没有听到,只是在最后说找我也一样,他的事找我就行。这次跟着母亲一起来的,还有一个两岁的孩子,孩子叽叽喳喳的闹着。

     

        疲惫不堪的母亲像是找到可以倾诉的地方,一进门就开始诉说着自己的不易。早年丈夫去世,留下两个儿子,改嫁后儿子不听自己的,现在竟然还跑去抢劫……说着便小声的呜咽起来。而赵某只是小声的回答着我们的提问,即使一再告诉他,声音大一点。


        父亲去世的时候,他还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后来母亲改嫁了,哪里好像都是他的家好像又都不是他的家,因为哪里都始终安放不了内心的归属感。而青春期的孩子更是敏感,父爱缺失母爱被占用,渐渐地家也不回了、学也不上了,开始混起社会,企图以微薄之力养活自己,这样才能找回一点存在感。作案时,他才刚过14岁生日,但是已经工作快一年了,破案时是3年后,他依然在饭店打工,不过换了一个地方。


        打工怎么能没有工资呢,为什么还要抢劫?瞟了母亲一眼,他没有立即回答。“工资发了要交给我,他哥哥结婚之后媳妇跑了,留下一个孩子,没人管,我要养孩子,还要给他攒着,小孩子攒不住钱。”母亲说道。很有理,一点都没有错,小孩子要钱干什么。“你要钱干什么呢?”“别人过生日请我吃饭,我也想请朋友吃饭……”后来他便和朋友说去抢劫,第二天4个人一起抢了1000元。


        听到这个回答时,我的心突然咯噔了一下,这么单纯的犯罪理由竟是从一个14岁孩子的嘴里说出来。


       当天下午,舅舅和妈妈又来了,他没有来。两个加起来快百岁的人,不断自责,想要给被害人赔偿,希望获得谅解,不断保证会好好教育他。过了几天,他拿来了一张皱皱巴巴的保证书:“姐,我错了,我没想到会这样的。”


        是错了,为了请朋友吃饭,怎么会变成四人合伙持刀抢劫呢?经审查,该案四名嫌疑人作案时均系未成年人,其中两人在作案后破案前仍有不良记录,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迅速结案后就可提起公诉。


        但是面对这个不满18岁的孩子,审查证据提起公诉是工作职能,如何拉他一把,走出原生家庭对他的伤害,让他变得更好,也是我们必须考虑的。在办案过程中通过走访邻居、同事及亲属了解平时表现,赵某并没有不良恶习,认罪悔罪,抢劫事件发生后与母亲关系缓和。基于此对其决定取保候审,并联系职业学校,让其参加技能培训,在关护基地接受劳动、教育。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在庭审中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刑之后,我们继续定期对其进行谈心,组织参加公益活动。

 


法律是冰冷的,但是在执法者手中,却传递着被掩盖的温度与温情。刑罚的目的不仅是惩罚犯罪,更是让犯罪人接受教育改造,让其更好的适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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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陇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新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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