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检察官故事】检察官的爱

陕西检察 2020-10-17


2018年5月10日对黄龙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吉东霞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她接到一个“神秘”电话,也正因为这个神秘电话,让她感受到自己工作的神圣和温暖。


“谢谢你们了,你不仅帮助我们村的村民,也是帮了我们村,不然今年又要有多少家庭返贫,甚至可能家庭要破裂。”这是黄龙县瓦子街镇小寺庄行政村的一个村支书对办案检察官说的话。为什么会出现这一幕情景呢?这一切还要从2018年4月5日说起。

检察官向林业局了解情况


2018年4月5日,犯罪嫌疑人贺某雇佣小寺庄十名村民,在国有林地盗挖树木数十株。5月7日黄龙县黄山分局以贺某等人涉嫌盗窃罪向黄龙县检察院报请逮捕。


在接到案卷后,刑事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吉东霞在第一时间认真阅读了卷宗,并去案发地了解实际情况,返回后第一时间讯问了犯罪嫌疑,并一一走访了嫌疑人家属。

正在补栽树木


通过阅卷发现,犯罪嫌疑人贺某以盈利为目的,以和林场协调好关系为由,雇用不明真相的村民在国有林地盗挖树木数十株,价值三万多元。


通过走访发现,被犯罪嫌疑人贺某雇用的十名村民系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且家庭困难,结合今年初春时的倒春寒,黄龙县的主导产业核桃绝收,苹果大幅减产,该十名村民家庭负担与日俱增,为增加家庭收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贺某盗窃的帮凶,误入歧途。


通过去案发地调查发现,所盗挖的树木已经重新栽植好,造成的损失不大,且该十名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归案后都能如实的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



正在补栽树木


为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和第88条规定,黄龙县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贺某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贺某所雇用的十名村民决定不予逮捕。


得知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王某某、张某某等十名涉案村民终于放下忐忑不安的心,他们表示将吸取教训,不负家人和社会的期待,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大家都爱看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评议出庭公诉工作

延安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日活动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有效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工作

一份有温度的不起诉决定书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 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紫平同志给机关党委、行政检察处全体党员进行党课辅导

每日284.74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最新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国家赔偿标准


来源:黄龙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shaanxijiancha

喜欢就关注我们吧!

趣味普法|权威发布|检察动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