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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检事儿】从“监督立案”到“不起诉”

陕西检察 2020-10-17

“检察官,我来反映一个问题,我被李某打掉三颗门牙,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我被打了难道就没人管了?”今年年初,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接待了一名来访群众,后经检察机关核实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很快,该案侦查完毕后被移送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审查起诉。检察官唐小岗接手该案后迅速审查,案情较为简单,两个刚成年的小伙为了一个女朋友而争风吃醋,继而发生打架,李某将王某三颗门牙打掉。案件办理期间,李某在讯问过程中一直比较委屈“当时是对方先动手,我才开始反击的,我错了我愿意给对方赔偿,但是对方开口就要五万,我赔偿不起。”李某家人也多次到公诉部来诉说两个孩子打架的原委,希望检察院看在孩子年龄小,一时冲动,且为初犯对李某从轻处理。而被害人及家长因自家孩子被打,对方还不赔偿医疗费而怒气冲天要求严惩。

法律是利剑,但执法者也应有济世之心。这本是一起简单的故意伤害案,但为了挽救这名少年,化解两家的矛盾,检察官唐小岗决定选一条工作量成几倍增加的路来走。不管付出多少艰辛,争取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成经济赔偿,达成刑事和解。他一方面找到李某及其家长做工作,给他们释法说理,让他们了解到自己触犯刑法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目前只有积极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对方谅解,争取从轻处理。另一方面则到被害人家中以法律和温情去软化他们,让他们能够降低赔偿费的数额,最终被害人及其家人终于被检察官三番五次的调解感动,改变态度将赔偿费用降低到三万,同时对李某的过激行为表示谅解。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双方矛盾终于得到化解。综合考虑案件的情节、和解等情况,唐小岗检察官对李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让他人生不留有污点,能够自信阳光地重新做人。


案子虽然圆满和解了,但唐检察官的心情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原来在一个周末,唐检察官带孩子在操场玩的时候,听到有人讨论现在好多刑事案件,钱一赔偿,人就放了,感觉法律操作很随意啊。唐检察官敏锐的觉察到自己的这个案子会不会也让外界感觉以钱买刑呢。作为检察官,在办好案件的同时也要注重宣传法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经过几天思考,唐检察官和部里同事商量谋划,能不能开个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会,邀请人代代表、政协委员、办案单位、社区代表等基层组织人员参加会议,听取社会第三方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宣传法律知识,提升检察司法的透明度,让公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这一思路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于是太白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尝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就以本案为范本,公开审查得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消除了公众对不起诉制度的一些误解,宣传相关法律规定,修复了社会关系,同时听取了很多关于不起诉后续帮教问题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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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白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梁 静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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