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鹏敏首次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7月23日上午,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丁鹏敏,依法列席了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八次全体会议,这是丁鹏敏检察长首次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该次审委会由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杨明德主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创、公诉部副部长张艳列席。
丁鹏敏检察长就案件的
抗诉理由与依据发表了法律意见
此次审委会讨论的是一起抗诉案,系检察院发现原审判决在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确有错误,针对此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向法院提出抗诉。会议之前,丁鹏敏检察长认真听取和研究了承办人的案件汇报,并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做好了列席审委会的充分准备。审委会上,丁鹏敏检察长就此案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与依据发表了法律意见。
杨明德院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杨明德院长表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市中院审委会,是落实“两高”《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是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的积极方式、完善法检沟通协调的重要途径,对于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推动这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全市法院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市中院也将积极和市检察院协商,按照相关规定,细化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的具体事宜,认真落实该项制度。
丁鹏敏检察长指出,要正确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体现,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履职的一种重要方式。检法两院要依托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这一有效载体,不断加强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共同发展。确保案件在司法最权威的环节得到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丁鹏敏检察长强调,要持之以恒的促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7月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杨春雷检察长列席了省高院审委会,并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促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达成了共识。汉中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实施意见》和我省即将出台的相关制度。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也将在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上率下,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确保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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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田 方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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