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出庭支持公诉
近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作为主任检察官,以公诉人身份对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作为审判长依法审理了该案。
商洛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检察院公诉部全体干警观摩了庭审过程。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庭审公开网对本案的庭审进行了实况直播。
庭审现场
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杀人案移送审查起诉以后,鉴于案情重大,商洛市检察院刘向东检察长决定组成检察官办案组,担任主任检察官,全面审查、复核了案件事实和证据,充分听取了案件辩护律师、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及时提出了补充证据意见,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了证据证明效力,完善了证据锁链。同时,刘向东检察长与办案组同志,多次召开案件研究会议,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分析运用以及本案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明确了案件起诉的方向,为案件严格公正办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刘向东检察长宣读起诉书
庭审阶段,刘向东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讯问,并运用多媒体依次展示了定罪和量刑证据,清晰地还原了案件原貌。在法庭调查阶段,刘向东检察长紧紧围绕庭审实质化要求,综合分析证据,着重从被告人王某某所持凶器提取的相关痕迹鉴定意见、现场目击证人证言、被害人检验报告等证据出发,配合法庭对被告人王某某捅刺行为进行了还原、认定,进一步查明了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行为,论证过程缜密,证据运用合理,当庭得到了被告人王某某、辩护人以及合议庭的认可。在法庭辩论阶段,刘向东检察长从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危害性以及案件启示等方面分析,发表公诉意见,与辩方就酌定量刑情节等问题展开辩论,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促使其当庭认罪、悔罪,庭审效果良好。
商洛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刘向东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带头出庭支持公诉,探索完善检察官办案组织,推动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责任制要求,为全市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做出了表率。目前,商洛两级院检察长亲自办案、出庭支持公诉已经成为工作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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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陈楠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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