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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检事儿】新 • 生

陕西检察 2020-10-17


昏黄的路灯下,小哲哼哧哼哧的喘着粗气,踉踉跄跄的走着,不时地回头看有没有人追上来,确认无人追上来后,小哲定了定神,靠在路边的墙上,低头看着手中还沾着鲜血的匕首,浑身开始颤抖,心乱如麻。小鹤会不会死?我不是故意的,我并不想捅他的......

内心挣扎一番后,小哲走向了那个他有些畏惧的大门。“警官,我来自首......”派出所的民警上下打量着这个个头不高,看起来有些怯弱,眼神闪躲的少年,问清楚情况后,赶紧联系了和小哲、小鹤同行的学生,在得知小鹤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小哲叹了口气,紧锁着眉头,自言自语道:“但愿他没事......”。

案件回顾

小哲和小鹤都是某校高三的学生,又是朋友关系,参加完高考的一天晚上,两人和几个同学在街道玩耍嬉闹,聊天当中,因为几句言语不和,两人争得面红耳赤,最后扭打在一起,慌乱之中小哲掏出了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捅伤了小鹤……。


隔着铁窗,郭检察官见到了这个穿着囚服、案发时刚满十八周岁的少年。

“检察官,请问一下我会被判多久?”小哲的眼眶有点红,语气中略显着急。

“我当时只是一时冲动就……,我不希望他有事,我们是同学啊!我知道自己错了,真的知道了,检察官求求您了,我刚拿到录取通知书,我想上学......”


检察官看着小哲,知道这个孩子也许会因为这次的事得到完全不同的人生。考虑到小哲正处在青春冲动的年纪,又是因一时口角引发冲突情急之下出现伤害的举动,事后又主动投案。检察官希望能给小哲一次机会。

后来,经过询问小哲的家人已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双方也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检察官在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同时建议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对小哲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采信检察官的建议,对小哲判处二年又六个月,缓刑四年。


近日,郭检察官得知,小哲已经开始了他向往的读书的日子。于小哲来说,这次的错是一次成长,也是一次蜕变,愿他谨记双手套上枷锁的感觉,时刻警醒自己曾经因为冲动而做错的事,更加懂得珍惜现在的时光。

检察官寄语

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不可逆的过往,或放肆乖张,或怯弱彷徨,但那都是我们曾有的模样。但有些错,却是不可触犯的底线,要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生命如此,青春亦如此。愿你们在青春的年华,走好每一步,留下不可忘却的回忆,少些苦涩的味道,多些甜蜜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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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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