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1月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纵览全局。讲话精神突出强调了“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政策举措,是新时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宽广的舞台注入了强大动力和坚定信心。
杨春雷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杨春雷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的原则,坚持“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要充分考虑市场经济、创新创业特点,决不能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决不能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决不能只讲法律效果而不要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春雷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带一路”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和民营经济人士权利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强化对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要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涉企诉求接待受理体系,对破坏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举报,实行快速分流、依法受理、优先办理。
杨春雷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和企业家的沟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联系,利用各种渠道充分了解他们的需求、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帮助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要认真研究民营企业发现现状,健全完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机制。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厅级以上干部参加集体学习。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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