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订婚之后,警察竟然找上门
订婚之后,警察竟然找上门。。。。
31岁的李某婚事一直没有着落,父母盼,亲友急。逐年上涨的高额彩礼,是婚姻路上的拦路虎。2016年10月,事情仿佛有了转机,宝鸡的一个媒人联系到了李某亲戚,据说有一个外地女子,父母双亡,单身一人,彩礼不高。
“几次见面之后,李某对朱某及自称朱某舅舅的杨某很是信任,对漂亮的朱某也心生好感,想到自己的年龄及家人的期盼,两个月后,杨某与李某家人商议订婚事宜,订婚时由李某家人给朱某彩礼13.8万元。
等待结婚的李某,没有等来自己的婚礼,直到警察找到李某,他还是无法相信和自己订婚的朱某早已结婚且有一个上学的儿子。
案件处理
杨某、朱某二人落网后,经查,自称单身一人朱某,父母健在,且结婚多年。杨某也并非朱某的舅舅而是在租房期间认识的邻居,后二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因手头拮据,二人产生了打上了骗取彩礼的主义。
朱某、杨某二人妄想不劳而获,最终害人害己。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 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检察官说法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们对财富的欲望与追求是正常的,但是必须以法律作为基本守则。任何物质财富的取得都必须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任何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财富都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其取得财富的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要告诫那些自以为骗术高明的行骗者,不要相信不劳而获,骗来了他人的钱财,也骗走了自己的良心,你们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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