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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硝烟虽已远去,国耻民殇永不敢忘
今天,第五个国家公祭日
1937年12月13日
侵华日军攻陷南京
开始长达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我们以国家的名义
祭奠30万死难同胞
无论你在哪个城市
如果听到鸣放警报声
无论你在做什么,请停下来
为遇难同胞低头默哀1分钟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到国家层面,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2014年12月13日,中国共产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出席首个国家公祭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公祭日上指出:“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不容篡改。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而不是要延续仇恨。中国人民要庄严昭告国际社会:今天的中国,是世界和平的坚决倡导者和有力捍卫者,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维护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愿同各国人民真诚团结起来,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而携手努力。”
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里
无数受苦受难的同胞
颠沛流离,家破人亡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
历史不会因为时代变迁而改变
事实也不因巧舌抵赖而消失
我们记住历史不是为了打击报复
而是为了反思历史不让悲剧重演
珍爱和平,圆梦中华
来源:三原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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